■本报记者 张文章
“超时一分钟就要多收半小时的费用,而出了事啥责任都不承担,这家公司赚钱也太容易了吧?”近日,随着福建省福州市咪表收费停车泊位越设越多,百姓对这家“光收费不管看车”的咪表管理公司——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声也越来越多。本报记者日前就此进行了调查。
车主
交费停泊 车身被刮
家住福州杨桥东路雅道巷衣锦华庭小区的消费者梁小姐向记者反映,小区旁边原来有一批免费泊车位,自从去年安装了咪表后,收费按每半小时4元计费。为了能随时泊车,她就购买了泊车卡。3月22日上午,她前往泊车位取车时,却发现爱车全身都有划痕,或长或短,最长的一条将近一个车身长,车上还积满树枝、木屑。咪表管理员告诉她,当天早上有一辆园林部门的工程车在附近修剪树枝,当时他提醒过对方,但对方忙着赶工,梁小姐的车可能就是在那时候被刮伤的;另外,还有一种可能:因为修剪树枝,梁小姐的车身上堆了很多木屑,环卫工人在扫木屑过程中,将车刮伤。而咪表管理员对肇事方的具体信息一无所知。
梁小姐质疑,这里的咪表泊车是收费的,为何不能保证汽车的安全?明知树下有停车,为何不劝导园林部门安全施工?车子被刮划后,为何不帮助登记肇事方的信息?梁小姐提出,她已交停车费,咪表管理员有义务对汽车的安全负责。如今车被划了,在找不到肇事者的情况下,负责看管的人或者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但咪表管理员称,他们只管收费不管看车,咪表管理并不负责车辆安全管理,管理方不负任何责任,也不可能进行赔偿。因为发售咪表卡时已有免责说明,咪表卡背面使用指南第二条写着:“泊位停车收取的是城市道路汽车停放临时占用费,本公司不承担车辆及车内财物的保管责任,贵重物品请随时携带。”
梁小姐感到十分不解,难道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在卡上备注这样的条款就可以免除保管责任吗?梁小姐只得先报警,随后向有关部门投诉。
咪表公司
停车受损 概不负责
记者就此事件多次联系采访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3月30日,记者终于联系上该公司潘女士。潘女士告诉记者,对于泊车管理问题,该公司严格依照《福州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执行。根据《办法》第三条规定,“道路停车泊位实行收费使用的,由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或组织负责经营管理。道路停车泊位经营管理者负责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并负责收取占用城市道路资源费”。《办法》第六条规定,“道路停车泊位供机动车停放,机动车和车内财物安全由驾驶人自行负责。”
潘女士表示,咪表泊位都是在市区停车较为紧张的地区,属于稀缺的公共资源。他们是代表政府征收占用城市道路资源费,而非保管费。咪表管理员主要职责是引导车辆进出,有序停放,而非看管车辆。这与专门的停车场性质不同。停放在咪表停车位上,机动车发生了损毁或者其他异常,公司概不负责。对于梁小姐车辆被刮事件,主要问题应该是在园林部门。考虑到车主利益,该公司目前正积极帮助联系园林部门,协商调解此事。
记者调查
免责条款 无人告知
记者查阅了有关资料发现,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福州盈富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华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成立于2010年5月6日,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司专营城市道路机动车辆临时占道的泊车管理,负责泊车设施的建设与运营。
3月29日,记者走访了福州市区的咪表收费泊车位,没有发现关于损坏不赔的警示。咪表上也只有使用说明,并无“机动车和车内财物安全由驾驶人自行负责”的免责告示。
在鼓西路、津泰路的泊车位,记者找不到咪表管理员。经询问后方知,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现阶段管辖福州市区1463个泊车位,一个咪表管理员要管好几个路段几十个泊车位,有的路段仅有几个汽车位,只能在各个路段轮流跑。这些咪表管理员主要是引导车辆,以及售卖咪表卡,监督咪表收费。很少看到他们主动提示车主,机动车和车内财物安全由驾驶人自行负责。
在福州名店街咪表泊车位,记者询问几个正在泊车的机动车驾驶员,发现这些车主均不知道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只提供车辆停放泊位,不承担车辆的盗、损责任的规定。
车主林先生认为,咪表泊车应该和其他停车场一样,如果因为停车场保管不善造成停放车辆丢失或者损毁的,停车场应该赔偿。不少市民觉得车辆停在设置咪表的路段,应该由相应的人负责保管,车辆出现损失,却要车主负责显然不公平。
记者调查发现,咪表泊车位每天收费时间长达15个小时,如果按均价每半小时收费3元计,市区1463个车位每天收费就达数万元。
相关人士
有偿保管 应当赔偿
福建省消委会投诉部主任段建平认为,《办法》虽然规定“道路停车泊位供机动车停放,机动车和车内财物安全由驾驶人自行负责”,但并非等于管理方可以“无限”免责。咪表管理员在泊车疏导、管理中存在失误,导致消费者损失的,依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福建省实施<消法>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所使用的格式条款,不得有下列规定: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因经营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而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免除或者部分免除经营者应当承担的合同基本义务。因此,即便泊车卡上备注了免责条款,仍是无效的。
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白奇龙认为,把咪表泊车收费列为占用城市道路资源费,是转移视听,明显违背了《民法》中“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是不公平、不合理的。从根本上来说,这是垄断经营在作祟。既然是有偿收费,保管关系且是有偿保管关系就成立,咪表公司仍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有律师表示,《办法》给了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上方宝剑”,但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公民如果认为该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可向接受该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市或区县人大常委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审查建议,由备案审查工作机构接收、登记,并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进行审查。
业内人士建议,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日进斗金,不能光收费不服务,起码应该为泊车位购买公众责任险,涉及消费者、咪表管理部门、保险公司三方,一旦在咪表停车区域发生交通事故等,可由保险部门负责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