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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商局消保处约谈两家快递公司——
圆通中通承诺可“先验货后签字”
作者:张燕 周余涛


  本报西安讯(张 燕 记者周余涛)近日,陕西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就2011年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有关快递服务申诉举报情况做了通报,同时对两家快递公司进行了行政约谈,快递公司代表承诺4月1日起对于外包装完好无损的货物实行消费者验货后再签字。
  2011年,陕西省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共受理快递服务申诉1900余件,与上年同比上升42%,占邮政服务申诉总量的53%,居同类公用服务行业申诉量增幅之首。
  就快递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3月29日,陕西省工商局消保处对省内两个占据市场份额比较大,也是消费者申诉举报比较集中的圆通快递和中通快递进行行政约谈。从消费者申诉举报的问题看,主要是:送货不及时,快递变慢递;“先签字再验货”问题突出,消费者对此反应强烈;“快递代签”现象比较普遍;快递货物被调包和物件损坏赔偿难;快递公司不认真履行保险、保价告知义务,致使货物丢失难理赔,由此引发不少消费纠纷。
  两家快递公司代表就自身存在的问题表示愿意积极整改,对消费者提出有关“先签收后验货”的潜规则表示已经在着手引导业务改变,准备从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开始进行岗位培训,有针对性地制定改正措施,4月1日起对于外包装完好无损的货物实行消费者验货后再签字。
  据悉,陕西省消保处将加强与快递企业的联系协作,搞好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推行公开服务承诺制度,严格操作程序,严防价格欺诈、货物调包、欺骗误导消费者等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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