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标准化执法模式。对食品、市场、广告、合同、外资等专业领域法规进行梳理,对需检查的内容、适用法条及罚则进行整理,指导干部全面、深入地开展日常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提高办案效率。二是加强柔性执法效能。推行行政指导,对属轻微违法但无相应罚则的行为采用“项目+案例”模式,将行政指导的类型、事项、依据、方式制定出细则,按照“教育为主、重在纠违、苗头预警、轻违告诫”的原则,以行政提示书、行政告诫书、行政建议书为载体,坚持先提示、后告诫、再处罚的“三步式”柔性执法方式。三是注重各项执法工作的整合。推出“1+1”工作模式,即在执法过程中,注重对工作的整合与统筹,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定期召开业务专题会。所领导班子定期召集法制组、巡查组开展业务专题汇报及研究,对近期的重点案件、重点业务进行探讨和部署,最终形成可行性方案或执法模式加以执行和回馈。五是重视执法工作的质量跟踪。所里通过“PDCA工作安排管理系统”,对执法工作的质量进行全程跟踪,以周为单位对各项工作的执行力和回馈结果进行质量评价,从而为月度考核提供依据。
(海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