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讯(记者刘 浩)网购食品现已成为一种时尚,可网络销售食品良莠不齐,标签不全、过期、网络卖家无证自制食品等混迹其中。消费者如何才能安全购买、健康食用?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日就此发布消费警示,建议网购消费者增强安全为先意识。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要选择信誉良好、知名度较高的网站。在网站主页面或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销售方应依法公开电子营业执照、 ICP经营性网站备案号、联系地址和售后服务电话等信息。消费者还要看清相关网页上食品标签说明,如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厂名、厂址、“QS”标志、生产许可证编号及产品执行标准等。尽量选择标签内容齐全和距离生产日期近的食品。对于无中文说明的进口食品,消费者应谨慎网购。此外,网购食品消费者要保留电子消费凭证。如保存相关网页资料、网络聊天记录、网上付款电子凭证等,便于日后据此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