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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专家捧场 拉患者作证
五日瘦身汤等15条违法广告被曝光
作者:贾君


      本报讯(记者贾 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对今年4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九圣灵芝草本润黑露化妆品广告、五日牌减肥茶、都邦食品广告等15条严重违法广告被国家工商总局公开曝光。这15条违法广告分别是:
  九圣灵芝草本润黑露化妆品广告 该广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都邦食品广告 该广告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绝对化的语言,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天地通三七茶食品广告 该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五日瘦身汤(五日牌减肥茶)保健食品广告 该广告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绝对化的语言,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中研万通胶囊保健食品广告 该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臻好牌大肚子茶保健食品广告 该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调经至宝丸药品广告 (生产单位为山东临清华威药业有限公司) 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速比欣抗栓胶囊药品广告 (生产单位为秦皇岛皇威制药有限公司) 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乌龙养血胶囊药品广告(生产单位为内蒙古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该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金诃五味黄连丸药品广告 (生产单位为青海金诃藏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该广告以健康资讯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林碧莎前列安通胶囊药品广告(生产单位为陕西君碧莎制药有限公司) 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益安宁丸药品广告 (生产单位为同溢堂药业有限公司) 该广告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北京中联科皮肤病医院医疗广告 该广告以健康资讯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宣传诊疗技术和方法,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太原华西医院医疗广告 该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宣传诊疗技术和方法,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三0三医院医疗广告 该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宣传诊疗技术和方法,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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