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大连讯(田雨适 记者张恒)针对快递业投诉增多的情况,辽宁省大连市开发区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接受快递服务时要注意以下四点:
一是选规范的快递公司。寄递之前最好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同时,不要委托快递公司寄递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根据规定,快递公司的经营范围仅为物品快递服务、小件物品速递服务,而不包含邮政专营的信函类邮件。
二是详细填写快递单,标明物品价值。快递单从法律层面讲也是一种合同关系。作为保价的前提,消费者在填写快递单时务必要详实,具体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重要内容,以免出现纠纷时,缺乏依据索赔。收件人地址和自己地址也要填写详实清楚,以免因地址不详造成投递时间上的延误。
三是贵重物品要保价。保价费用因价而不同,一般情况下,消费者所支付的保价费仅为消费者申报保价金额的1%-3%,所以建议消费者请勿因小失大,快递贵重物品时务必保价。支付了较低额度的保价费用相当于多了份“保险”。同时,消费者也要注意保价最高限,不同的快递公司有不同的保价最高额,消费者必须事先了解清楚。
四是先验后签,保障自身权益。对于寄递贵重物品的,要及时与收件人沟通,提醒对方在收货时切记要先验货后签字,一旦发现货物有问题,在收集好索赔证据的前提下,及时向工商部门及消协组织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