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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12315专项统计显示
苹果售后问题集中
作者:陈云奎 何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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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本报6月4日报道苹果手机维修合同中设置多项不平等格式条款
  图2:本报6月6日报道质疑苹果手机主机更换不重新计算保修期
  本报天津讯(陈云奎 记者何春雷)日前,天津市工商局公布了今年1月至5月苹果品牌产品申诉情况,12315中心共受理关于苹果品牌电子产品消费申诉和咨询256件。其中,受理手机申诉69件,相关咨询125件;受理平板电脑申诉19件,相关咨询43件。在苹果手机申诉中,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售后服务方面,特别是一些服务商不能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履行相关责任。
  统计显示,苹果手机售后服务申诉主要问题包括:一、不出具相关书面凭证。如某消费者购买苹果手机后,在15日内发现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找到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苹果售后服务,对方检测后认为确有故障,但不予出具检测报告,妨碍了消费者行使换新的权力。另一名消费者因手机听筒故障在和平区小白楼苹果售后换新,但更换后对方不予出具更换凭证,按照“三包”规定,换货后,应由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二、擅自缩短手机“三包”期限。如某消费者购买苹果手机后,因质量问题到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苹果售后服务换新,但对方表示,换新后只保修3个月。而按照“三包”规定,换新后商品“三包”期应当重新计算。三、维修不当损害消费者利益。如某消费者因手机无法开机的故障送修,取机时发现手机的摄像头变模糊了,要求对方负责维修,而对方却要求收取费用。另一消费者反映,每次送修手机时,售后服务总是将贴膜撕下,但消费者认为贴膜实际上并不影响维修,每次因此带来的损失都要由自己承担。四、骗取消费者维修费用。如某消费者在送修后,售后服务先后收取了1000余元维修和返厂检测费,但消费者与售后总部查询后得知,实际返厂是没有收费的,因此找到售后服务要求退费。
  天津市工商局指出,申诉也反映出一些苹果手机专卖店存在各类问题,主要包括涉嫌以旧充新、拒不履行“三包”责任、隐瞒真实信息等问题。此外,也有消费者反映购买的苹果手机存在黑屏、运行速度较慢等质量问题,经几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或者外观存在凹陷等。苹果平板电脑申诉中所反映的问题与苹果手机类似,以售后服务问题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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