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震宇)6月18日,记者获悉,为促进汛期蔬菜等农产品价格稳定,防止物价出现反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发出通知,部署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汛期蔬菜等农产品价格调控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密切跟踪农产品特别是基本蔬菜品种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遭受自然灾害的省份,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市场价格应急监测,重点是基本蔬菜品种的价格变化。要建立健全重要农产品储备调节制度,一旦遭遇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影响,通过投放储备,增加市场供应。积极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和平价商店作用,通过补贴等手段,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促进价格稳定。
通知还强调,要加大汛期价格监督检查力度,打击借机哄抬物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并采用价格调节基金等手段,对受灾群众和重点困难群众给予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