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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工商局
三大举措护航暑期旅游秩序
作者:刘士雄 廖晓珺 张震


     ■通讯员 刘士雄 廖晓珺本报记者 张 震
  在今年的暑假期间,为确保广西省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桂林市工商局通过“驻站点、建平台、治源头”三大举措加强旅游市场的监管和服务,为维护良好的旅游秩序保驾护航。
举措一:服务维权站进驻来桂旅游通道,维权零距离
  根据往年暑期旅游的特点,桂林市工商局与该市旅游局在临桂机场路口、自驾车来桂旅游通道等交通枢纽要点共同设立服务维权站、咨询服务站,零距离为来桂游客提供旅游维权咨询、受理投诉举报、解答游客提出的问题,并向游客发放旅游温馨提示,提醒游客理性消费、正确维权。
  目前,该工商局已增设旅游通道工商服务维权站4处,发放旅游温馨提示宣传资料4000余份,解答来桂旅客咨询256人次。
举措二:设立工商服务维权QQ平台,畅通信息渠道
  通过建立服务维权QQ平台、公布旅游投诉举报电话、发布旅游维权政策信息、在线接受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更高效优质的旅游维权服务。同时,对游客的投诉热点、反映或者举报的主要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和分析,及时发布旅游消费提醒和警示,引导游客理性消费,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至今,桂林工商局已在线解答游客咨询35人次,发布旅游消费提醒2期,妥善处理旅客消费投诉5起。
举措三:加强三个巡查,开展源头治理
  一是严查旅行社是否证照齐全、旅游合同是否存在霸王条款、旅游宣传资料是否存在夸大和虚假宣传内容。结合今年6月以来开展的整治利用旅游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行动,桂林市工商局对全市旅游业展开拉网式检查,查处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遏制旅游消费中的霸王条款。
  二是严查景区景点、三星级及以上酒店宾馆内是否存在销售侵权商品和以次充好商品等违法行为。暑期来临前,桂林市工商局已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车辆49台次,与七星、芦笛、象山等重点景区景点管理处开展联合检查行动15次,并对全市三星级以上的44家酒店宾馆进行巡查走访,清理假冒伪劣等侵权商品,规范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
  三是严查旅游经营场所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桂林市工商局对全市景区景点、三星级及以上酒店宾馆、桂林国际旅游商品批发城内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整顿,对4家未出示证照的食品经营户予以口头警告,对8家食品进销货台账登记不全的经营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使管辖区域食品经营秩序保持良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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