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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把“刻假章救妻男”捧成偶像
作者:惠铭生


    ■惠铭生
  7月16日,私刻医院收费章、为妻子骗取透析治疗400余次的廖丹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退赔了13.7万元,该款项来自广东一名企业家的捐赠。至此,廖丹骗取医院的17.2万元透析费已全部退赔。当天,北京市六里屯街道办事处民政负责人接待了廖丹 (据7月17日 《新京报》报道)。
  最近一段时间,“刻假章救妻男”廖丹火了,俨然成了公众心中的“名人”和“偶像”,不仅每天面对媒体的长枪短炮,还能偶尔接受领导的亲切接见和慰问。廖丹先后接到社会捐助40多万元,不仅能全额退还骗取医院的透析费,还能解决其妻10年的透析费。“刻假章救妻男”之所以备受社会追捧,甚至被塑造成偶像,是因为他“为让妻子能先不死”而犯罪,被成千上万的网友热捧为 “真爷们”、“有情有义”。
  为延续妻子的生命铤而走险,刻假章骗取巨额透析费,对其妻算是“真爷们”、“有情有义”,但对医院和社会带来的却是医院无端受损,社会良好秩序被打乱,法律尊严被践踏……为“小爱”损害社会公平和法律权威,应该受到道德谴责和法律惩治。
  或许有人说,刻假章救妻的错不仅仅在廖丹。假如医院管理无漏洞;假如没有城乡二元化机制和异地就医结算难题;假如医疗保障制度健全,人人都能看得起病……这种被网友称为“最凄美的爱情故事”就不会上演,廖丹也就没有必要铤而走险去犯罪。
  这样的说辞有一定道理,却不足以宽恕廖丹。正如人不能因为贫穷而偷窃,因为无钱而抢劫;正如被骗医院方声明,任何人“不能因为个人原因不遵守法律”。人们信仰法律,根本在于法律的一视同仁,只要违反,就会受到同等的惩罚,不能将法律处罚与道德同情混为一谈。
  官方、媒体与公众滥用同情心,热捧“刻假章救妻男”,并奉为偶像,极其有害:一方面可能会淡化廖丹的犯罪负疚感,另一方面可能误导社会舆论,影响公众价值判断,滋生特殊情况下违法犯罪“光荣”的错误观念。一个刻假章救妻的人违法犯罪,不仅广博社会同情,还招来几十万的捐款,这样的“好事”容易“教唆”更多的人在贫穷绝望时,通过五花八门的违法犯罪形式效仿,从而危害社会的正常秩序。
  社会有爱心,纷纷慷慨解囊捐助廖丹夫妇,是好事,值得提倡。但官方、媒体和公众在关注此事时,要保持理性,切忌盲目跟风热捧,事与愿违地将一名触犯法律的疑犯塑造成名人和偶像。道德归道德,法律归法律,只有依靠惩恶扬善的双重机制,人类社会才能建立起稳定、高水平的合作秩序。司法机关在审判“刻假章救妻男”时,要谨防被强大的社会舆论裹挟,要彰显道德宽容的大度,更要体现罪刑法定的审慎,公正审判廖丹,以彰显法律的权威,帮助公众养成遵守规则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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