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自习室的座位是隔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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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照重 冯铁飞
近日,山东济南大学学生反映,暑假期间,学生到本校自习室学习还得交费,因为学校将该校第十一教学楼一楼的两间自习室对学生有偿出租,每天每个座位15元,包月收费360元。在收费自习室内,每两个相邻的座位之间都用木板隔开,每个座位成为一个单独的小空间。自习室内同时配备了热水、洗手间等,空调也一直开着,学生在这学习很方便。据了解,座位虽然收费,但仍然很抢手。将属于学校公共资源的自习室对外有偿出租是否合适,相关人士对此看法不同。
保障自习权利
大众报业集团大众网舆情监测部主任臧海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高校,晚自习占座成了一种见怪不怪的现象,也成为很多大学生的深刻记忆。大众舆情中心监测结果显示,近几年来,关于高校自习室占座纠纷的舆情高发,甚至还引发打架斗殴的事件。“教室座位是一种公共教育资源,具有公共和公平的双重属性,靠收费等市场化手段,解决占座纠纷,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学生的自习权利,却是对大部分学生自习权利的侵犯。”臧海平说,用公共资源换来的钱到哪里去了,学生在学校自习的权利如何得到保障,都是大家关心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一方面,近年来高校扩招,学校配套资源没跟上,提供的座位数远远少于学生的数量。另一方面,学校对于晚自习开放的教室比例不合理,特别是在临考前夕,这种现象尤为严重。有些学生抢座占座,却占着不用,造成资源闲置和浪费,
“学校对自习教室使用这方面缺乏有效管理措施,造成了占座纠纷、出租座位现象的发生。”臧海平认为,高校应该加强研究,加强对自习教室的优化管理,根据开放教室的总数量与自习学生的总人数达到一种动态的平衡,最大限度地保障最广大学生自习的权利。
在这方面,许多高校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和参考,比如有的高校发明了WAP“手机教室”查询系统,不仅免去了学生们在教学楼的大屏幕前苦苦等待教室信息的烦恼,同时大大提高了教室的使用率。
不利于教育学生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主任赵雨林认为,自习室是大学生的公共资源,对于本校学生来说应该是免费的。对免费的自习空间另行收费,这种所谓的“市场思维”潜移默化地影响象牙塔里的孩子,象牙塔必然会变成“逐利塔”。“学校是学习的场所,是学生真正进入社会前学习做人的第一领地。但学校唯利是图的行为,难免会让学生‘学以致用’,形成不良的风气。”赵雨林说。
赵雨林说,济南大学的校训是“弘毅、博学、求真、至善”。“求真”是追求科学知识,同时也包括追求为人处世的原则。“至善”是指为学的根本在于用自己学问的道和德的成就,投身于服务社会服务于人民的完美境界。而把本属于学生公共资源的自习室出租,无法让人理解“求真”、“至善”,值得学校管理者好好思考。
出租涉嫌违法
北京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文剑南指出,作为公共事业单位,学校的做法有违公平,将经济条件较差的学生排除在外,这也是极度金钱利益观的表现,不利于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我国《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使用教育教学设施的权利。有偿出租自习室的行为变相剥夺了一部分受教育者的权利,学校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乱收取费用,应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