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存款变保单责任在谁
作者:张砚钧 聂国春
图片


    

张砚钧/图
■本报记者 聂国春
  中国人寿银保业务收入1449.00亿元,渠道占比45.2%;中国太保银保业务收入444.50亿元,渠道占比47.7%;新华保险银保业务收入566.92亿元,渠道占比59.8%。
  从各家保险公司2011年年报提供的数据不难看出,银保业务仍是各大险企收入的主要渠道。不过,由于忽悠频现,存款频频变保单,消费者对银保业务诟病连连,投诉、退保事件时有发生。

万元存款变保险

  刘小姐是河南省南阳市的一位农民。2011年8月4日,她来到镇里的邮政储蓄所存钱。负责发放邮政存款单的职员非常热情地向她介绍了一款理财产品,说可以存款送保险,比单纯存款利息高,收益好。
  “银行人员说此种理财产品需要每年存1万,连续存3年,每年利息1000元,满3年就可随意支取,而且还免费送一份保险。”刘小姐告诉记者,银行人员见她还在犹豫,说可以将承诺收益写在合同上。
  刘小姐说,存钱还能送保险,她觉得这样还不错。但考虑到自己中途可能用钱,所以就反复问是否可以提前支取,该职员满口答应每年可取8000元,只要保证在一年内将取出的8000元再存进去即可。抱着对邮政储蓄的高度信任,刘小姐把1万元交给了该职员,并按照对方的安排,在该签字的地方都签了字。随后,该职员也在附送的保险合同上签上“满三年可随意支取”的字样。该工作人员签字后还特别关照说,如果接到总公司的电话就说对她们的服务非常满意。
  今年5月,刘小姐到邮政储蓄去取钱,却被告知她办的是民生人寿公司的“金镶玉”两全保险。“不是存款附带送保险吗?怎么成了买保险了?”面对满脸愕然的刘小姐,邮政储蓄人员告诉她,当时承诺每年可支取的8000元,实际上是保单贷款。
  意识到受骗的刘小姐立即要求取出那1万元,但邮政储蓄银行的人说要扣30%违约金。对于当初销售人员在保险合同上的签字承诺,对方却称“机打合同才有效”。邮政储蓄银行还称,当初那个向她推销产品的人并非银行人员,而是保险公司的职员,并让她去找保险公司。
  “当初那个工作人员明明身穿邮政储蓄工作装,怎么会成了保险公司的人?”尽管心有疑惑,但刘小姐还是和民生人寿取得联系。不过,保险公司却表示,向她推销的是银行人员,而且她买的是保单并非满3年就可取出,而是需要10年才行。
  保险公司称,保单有刘小姐的签字,电话回访录音也没有发现问题,所以不能全额退保。
  邮政储蓄银行和民生人寿都坚称自己没有错,但刘小姐认为,当时对方宣称的“送保险、理财产品”以及承诺并签字的高收益误导了她,让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用于存款的钱买了保险。“他们以存款送保险为幌子,混淆银行理财产品和保险产品,存在严重的欺骗诱保行为,我认为此合同无效,要求撤销合同,退回我的1万元本金。”刘小姐说。她告诉记者,多次交涉无果后,她已向当地监管部门致电投诉,监管部门让她耐心等待回复。

频频误导为哪般

  据了解,像刘小姐这样稀里糊涂用存款“买”了保单的消费者不在少数,由此引发的投诉也有很多。
  记者从中国消费者协会了解到,各地消协受理的银行投诉中,接近一半属于存款变保险。通过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分析,上海消保委将银保误导分为6类:不讲保障讲理财;过分宣传高收益;把保险说成是储蓄;隐瞒费用扣除;把长期险说成是短期险;把期缴产品说成是趸缴产品。
  那么,为什么保险公司要通过银行卖保险?银行又怎么会将本行的存款变成保险公司的保单呢?记者采访发现,这主要是利益使然。
  某保险公司银保业务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选择银行来卖保险,一是考虑到银行客户多、网点多,二是考虑到消费者的心理,“消费者可能对保险比较排斥,而对银行比较信任,这样,进行同样的宣传,在银行签单的机会要大”。不过,由于银保竞争比较激烈,保险公司讲师或者是培训人员对银行柜员或者大堂经理进行销售培训时,可能会将保险公司及产品的情况说明做一个误导性的介绍。因为,银保销售业绩是和讲师的提成挂钩的。
  而在银行方面,保险公司的返点收入已成为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一大来源。工行某中层干部告诉本报记者,为了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各大银行也是动用各种业务考核指标和绩效奖励措施来推动保险产品销售,“每个季度卖出多少理财产品,多少保单,各分支行都有量的指标。各分支行再将指标分解到银行员工,为了完成任务,拿到奖金,难免进行误导宣传。”工行人士说。

储蓄保险要分清

  针对银保业务,监管部门也多次下发文件予以规范。2010年,银监会、保监会联手叫停保险驻点销售。此后又规定一家银行最多代理销售3个保险公司的产品。今年2月,保监会更是提出5项禁令,其中包括不得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进行片面比较和承诺、夸大收益;不得混淆保险产品概念,应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等其他金融产品严格区分开来,不得将保险产品混同为银行存款或银行理财产品进行销售,杜绝“存单变保单”的行为。
  不过,记者17日走访北京一些银行网点发现。仍有部分银行用“强迫储蓄”的字眼来宣传保险。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律师认为,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如果银行在向储户销售保险时,未明示其身份,并明确告知其销售的是保险产品,那么就涉嫌违规,消费者应该勇于维权。

●相关链接
人身险误导行为认定将有准则

  本报讯(记者聂国春)7月17日,2012年上半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指出,下半年保险业要继续推进解决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问题,加快出台车险理赔管理及服务质量监管和评价指标体系、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规则、人身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等。
  记者从相关保险公司获悉,保监会正在起草的人身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准则中,有28类行为将列为禁令,其中包括欺骗(9类)、隐瞒(9类)、阻碍或诱导(4类)、不当销售行为(6类)等四大类。例如,排在欺骗行为禁令规则首位的,就是银保业务中最常见的“以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本金、利息等其他金融产品特定概念宣传销售保险产品”,这也是被保险消费者投诉最多的欺骗行为。
  而对于“以赠送保险名义虚假宣传保险产品,以虚假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宣传销售,夸大保险公司的股东背景、市场地位及过往经营成果,宣传不存在或不实的保险法律法规政策”等行为,也被界定为销售欺骗行为。
  除了欺骗的误导行为外,隐瞒费用扣除等情况也被视为误导行为。此外,一些看似“善意”的隐瞒,如营销员唆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告知虚假的年龄、职业、健康状况等,也属于误导,因为这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类似保单一旦被保险公司发现,即视为失效保单。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监管部门在治理寿险销售误导方面取得阶段成效。保监会制定了人身险经营管理规定,发布了《关于合理购买人身保险产品的公告》,对个别公司营销员发送误导短信事件,以及一些公司未按要求公示投保提示书等行为进行了通报。各地保监局上半年共暗访兼业代理网点6.9万个、产品说明会3.1万场,对9.1万名营销人员和344.9万件保单进行了抽查。通过强化制度、加强监督和自查自纠,保险公司的合规经营意识不断提高。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B2 版:服务·理财】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存款变保单责任在谁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