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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养老 馅饼还是陷阱
作者:奚旭初


    ■奚旭初
  借消费养老敛财,上海家帝豪公司董事长曹建华因涉嫌组织传销被警方刑事拘捕。家帝豪公司旗下我爱我买网站推行消费养老计划,消费者只要缴纳1万元就能成为三级代理商,可通过吸引更多人加盟的方式逐渐升级。这些手段涉嫌组织传销(据8月7日《东方早报》报道)。
  所谓消费养老,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某企业产品后,企业将所得利润按比例返还给消费者。消费者可将这些返还利润视作自己的养老基金。家帝豪公司称,消费者如果每年在我爱我买网站购买一定数量产品后,就能享受12%的返利,消费满10年即可提现。而为了短期内吸引更多消费者参与,公司还涉嫌组织传销。现在家帝豪公司的消费养老骗局玩不下去了,但也许还有居心叵测者在盯着消费养老做发财梦,还有骗子公司会换个马甲登场,因此对于消费者,更须以此为鉴,汲取教训。
  事实上,即使没有传销染指,消费养老也不靠谱。买了东西还能赚养老金,这个模式听起来很诱人。消费多,回报多,经年累月,积少成多,一个人一生的消费额积攒起来也是一个可观的数字,据此在达到养老年龄后可享受丰厚养老金。然而消费真能养老吗?回答这个问题,先要问一个问题:企业自己的寿命有多长?
  今年4月在上海举办的首届民企文汇高峰论坛上传出的信息显示:我国民企已超过900万家,但平均寿命仅为2.9年。企业如此短命,除了市场竞争激烈,还有一个致命因素,就是“变脸”。一些经营者开厂办店,图谋的就是一夜暴富。因为骨子里植满了急功近利的基因,因此尽管在企业初创时也曾如履薄冰,然而一旦产品有了市场,马上 “变脸”,举凡弄虚作假的手段都统统使了出来。这样的企业,自然只能成为市场上匆匆的过客。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承诺回报的企业自己都是昙花一现,又怎么给人养老?如果消费养老没有“百年企业”支撑,没有信用托底,那么所谓养老,即使不是传销陷阱,恐怕也只能沦为一个促销的诱饵。
  消费养老并不是家帝豪公司的发明。在消费养老设想者看来,消费养老确是一个值得探索的商业模式,一方面消费有利于拉动内需,发展经济,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探索新的养老模式,丰富和补充现行养老制度。但是,即使消费养老真的有不少优势,但在“皮”的问题解决之前,再多优势也只能是纸上谈兵。而比之于消费养老,当务之急是重塑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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