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对于不熟悉大海的游客来说,赶海是一件很危险的活动 资料图片
图2:北海市南万海域附近不少村民曾参与经营赶海旅游项目 顾艳伟/摄
■苏 晴 本报记者 顾艳伟
赶海原是海边渔民的一种传统生活,指的是渔民根据潮涨潮落的规律,赶在潮落的时机,到海岸的滩涂和礁石上打捞或采集海产品。在广西北海市,一些人将赶海开发成“海上游”旅游项目,部分旅行社则将其列为旅游行程中的自费项目,吸引游客参与。本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对于不熟悉大海习性的游客而言,赶海是个风险性极高的活动,并有游客因此葬身大海。北海工商部门表示,目前当地开展的赶海经营活动,均属于无证经营,希望游客不要参与此类违规活动,确保人身安全。
赶海父子被卷走
一家正规的旅行社,却带着游客参与违规经营的赶海活动,最终引发一场悲剧:一对父子被海浪卷走,将生命永远留给了大海。
今年7月20日,这对来自云南宣威市落水镇的父子和该镇某中学部分师生及家属等79人,与云南昆明一家旅行社签订协议,组团到广西北海市旅游,根据合同约定,其中有一个自费项目赶海。7月27日,地接导游带着旅游团来到北海银海区侨港镇南万海域一个叫做“南湾渔村”的地方,组织游客参与赶海活动。
据当地媒体报道,当时导游按照成人150元/人、小孩100元/人的标准收费后,让游客分乘快艇到对岸的海滩去赶海。带队的一名昆明方面的导游和两名北海的地接导游,并没有跟团过去。
当时台风“韦森特”余威尚劲,海边下着雨。就在大家各自拍照时,悲剧发生了。一名11岁的男孩小睿被海浪卷走,他的父亲尹先生情急之下冲进浪里试图拉回小睿,也瞬间不见人影。一名稍懂水性的老师奋力去救人,无奈风急浪大,根本找不到人。尹氏父子后来被赶来的救援人员捞起,虽经紧急抢救却回天乏术。
当地旅游和工商部门经过调查发现,事发地并非正规旅游景点,所谓的赶海项目属于私人经营的项目,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资质。
8月20日,本报记者来到事发地调查,就在前一天,台风“启德”刚刚离开北海,但大海上依然海浪阵阵,长长的海岸线上空无一人,部分赶海经营者在海岸边上设立的广告牌已被拆除。一个大门口上方写着“赶海”两字的小院内空空荡荡,大门两侧张贴着一些游客赶海时捡拾海产品的照片。
未配备救生设备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北海南万海域是游客赶海的主要场所。据北海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北海南万海域的海滩上不仅石头多,其坡度也不像北海银滩一样属于平缓下降的坡度,此处的海滩坡度深浅不一,涨潮时会在海底形成暗礁、漩流。所以,北海市并没有将该处作为旅游景点进行开发,平时只是作为一个渔港码头使用。
据了解,北海南万海域的赶海活动,大多是由当地村民组织,他们收到游客的费用后,便驾驶快艇将游客送到大海退潮后裸露出的海滩上捡拾海产品,除留下一人在现场照看外,快艇便驶回岸边接下一批游客。
当地的一位陈姓老渔民告诉记者,赶海重在一个“赶”字,必须赶在大海潮起潮落之间,抓住时机,急去急回。经营者将游客丢到海滩上,实际上是把游客置于一个非常危险的境地。因为,大海退潮后,有些海滩距离海岸有两三公里甚至更远的距离,即便驾驶快艇过去,也需要10分钟左右的时间,有些游客在捡拾海产品时,往往会不由自主地向着大海越走越远,越走越深,而海水涨潮则是悄无声息,远离海岸的游客,顷刻就可能会被海水吞没。特别是在每年的5至9月的汛期,大海涨潮更是令人捉摸不定,有时连经验丰富的渔民都无法掌握涨潮的具体时间。“游客在这一时间段参加赶海活动,等于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老渔民说。
那位老渔民还指出,赶海经营者驾驶的快艇一次最多能载8人左右,由于艇上未配备救生衣等救生设备,一旦遭遇涨潮,快艇根本无法将滞留在海滩上的游客全部接走,而当地渔民及赶海经营者在没有救生设备的情况下,一般也不敢贸然施救。
清理行动全面展开
北海工商部门表示,当地开展的赶海经营活动,均属于无证经营。而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很多参与赶海活动的游客,参加的是正规的旅行社组织的旅行团。8月下旬,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致电广西南宁、桂林、北海多家旅行社,咨询北海“海上游”项目,这些旅行社均向记者推荐了自费的赶海活动。
违规经营的赶海项目,为何能成为旅行社的推荐旅游项目?南宁某旅行社客户经理陈女士对此解释是“游客的强烈要求”。
而一位熟知内情的业内人士则告诉记者,能从赶海经营者那里得到高额分成,是旅行社热衷向游客推荐赶海项目的真正目的,至于将赶海列为自费项目,则便于旅行社在游客发生意外后推卸责任。
据了解,北海市旅游部门曾明确要求,严禁旅游企业安排游客参加“海上游”活动,但部分旅行社及经营者依然暗中开展此项活动,而部分游客也把“海上游”当做刺激好玩的活动乐于参与,致使赶海旅游经营活动几经整顿仍无法有效杜绝。
北海市工商局银海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根据《北海市海上旅游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除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个人、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不得从事海上旅游经营活动。目前,北海旅游、海事、工商等部门正对违规组织游客参与赶海等“海上游”活动展开打击清理行动。工商部门已责令辖区内的赶海经营者拆除赶海宣传牌和地址提示牌。有关部门针对“海上游”项目的具体规定及相应标准亦在制定当中。
该负责人还特别提醒游客,赶海是一个充满危险的活动,消费者不要参与旅行社组织的或自行组织的赶海活动,确保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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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赶海事故一览
●2009年9月7日 两名妇女在浙江慈溪杭州湾建塘江旁的滩涂上赶海时遇难。当天中午,近百人在捡拾一种名为“海瓜子”的海鲜。中午12点多,潮水涌来,几十名赶海人被困在滩涂中进退两难,离海岸最远的4名女子被潮水卷走,被救起后发现其中两名妇女已经身亡。
●2011年7月3日下午5时
一男一女在山东烟台开发区夹河赶海摸蛤时遇难。当天5时30分左右,河水涨潮,原本只能没到小腿的水流突然涨到腰间,两人因离岸边较远被潮水卷入水中,并导致死亡。
●2012年3月21日 一老人在山东烟台莱山区东方海天酒店对面的海边赶海时遇难。当天下午2时50分左右,一位穿着皮裤、挎着塑料提篮的老人,站在离岸约20米、尚未没至膝盖的海水里赶海,突然潮水袭来,老人一头扎进水里,接着又站了起来,但很快又趴进了水里,再也没有站起来。老人后被人送至医院,最终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顾艳伟/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