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建
编者按 刺医惨案再发。9月3日,广东深圳一男子因治疗效果未达预期实施报复,携多把刀具砍伤4名医护人员及保安。近年来,因为医患矛盾而引发的突发事件屡见不鲜,病人家属围堵医院、殴打医生、破坏医院财物等事件层出不穷,有的甚至衍生成暴力事件。后果最严重的是今年3月在黑龙江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发生的恶性刺医事件,造成一死三伤。连续发生的刺医事件,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如何建立和谐包容的医患关系,缓解医患之间的矛盾,已成为当务之急。
原因
医生和患者相煎何太急
7月26日,黑龙江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杀医案正式开庭。持刀追砍医护人员致一死三伤的犯罪嫌疑人李梦南到庭受审,被害医生王浩的父母表示,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让行凶者承担法律责任,以维护医护人员的尊严。
哈医大一院血案只是近年来发生的有关暴力伤医事件的一个缩影。暴力伤医毫无疑问是一种恶性犯罪,必须坚决打击。但恶性事件的接连发生绝非偶然,这是医患关系长期紧张的必然结果。其根本原因,在于患者对医生及医院的不信任。
据统计,医疗纠纷发生后,真正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纠纷的不到一成,绝大多数是通过自力救济方式来解决,甚至衍生暴力事件。如何建立和谐包容的医患关系,避免医患纠纷的发生、缓解医患之间的矛盾,已成为当务之急。
“医疗产业化等体制、政策原因是医患纠纷事件频发的根本。”全国政协委员、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医疗产业化改革将公立医院推向市场,公立医院从国家财政得到的日常性拨付很少,其余部分靠自己创收。在医疗技术服务价格管制的情况下,医院获准可以通过药品和检查弥补不足。这很大程度上扭曲了医院和医生的行为,公立医院的公益性逐渐丧失,成为逐利的工具。另一方面,城镇职工医疗的自费比例进一步扩大,其结果必然导致患者的医疗成本大幅提高,甚至难以承受。
其次,部分医患纠纷处置不当引发恶性循环。医患纠纷发生后,有些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出于维稳需要,不问是非,不讲原则,不主持公道,要么不愿公开处理有责任医生,要么不敢处理无理取闹的患者及其家属,只求双方和解,甚至通过花钱来买平安,使医患双方无所适从。结果导致少数无德医生越来越大胆,一些患者最终变成了医闹。
第三,人文素养缺乏、信任危机制约了预设制度的作用发挥。社会转型造成社会成员之间互不信任,表现在医患关系中就是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家属间的防范和猜忌。患者随时提防医生小病大治,医生为减轻责任只能让患者多做全面检查,却加剧了患者医疗支出。更可怕的是,患者不信任的不仅是医生,还有现行的医疗鉴定制度乃至合法的维权制度。这种不信任使一切预设的合理制度,都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长期医学教育的偏差,导致一些医生重技轻文,不怎么会跟人沟通。这是医患关系紧张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根据中国医师协会的调查,很多医患纠纷发生不是治疗上有什么不妥,而是有的医生没有尊重病人的权利,没有将病人放在平等的位置上。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医学法学专家乔世明认为,长期以来,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低于《民法》的赔偿标准,所以,同一个案子,如果认定为医疗事故,只能得到较少的赔偿,若没有构成医疗事故,仅仅是医疗过错,反倒能够得到较多的赔偿,这明显是不公平的。这一现象也说明医疗纠纷处理的法律适用存在双轨制,既有行政法规,又有基本法律,无论是程序还是实体,都存在两个系列。医疗纠纷处理由此被人为地分为由“医疗事故引起的”和由“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两类,医疗纠纷案件出现司法二元化现象,并由此带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法医司法鉴定二元化鉴定模式,使得医疗纠纷的处理更加复杂,致使部分案件久拖不决,医患双方身心俱疲,司法公信力遭到质疑。2010年《侵权责任法》实施以后,由于某些法院依然允许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所以,医疗纠纷法律适用双轨制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原庭长、国家二级高级法官王继安表示,医患关系紧张某种程度上与舆论炒作有关,部分报道片面强调保护患者的权利,忽视了医生和医疗单位的权利,一方面,在舆论监督的过程与新闻媒体报道的内容上,没有能让被批评者说话或回应;另一方面,医疗系统本身是一个具有严密运行机制的权力体系与话语体系,而缺乏专业精神的新闻媒体的批评并不总能切中肯綮。新闻舆论的监督往往要么停留外围,要么将技术问题、能力问题上升到道德层面。大量经不起事实追问和推敲的报道,甚至被“多闹多给,少闹少给,不闹不给”的医闹利用。
建言
多策并举重在落实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
降低病人医疗成本是减少对立的根本。政府大力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刻不容缓,国家加大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公立医院公益化,同时通过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制,大幅度降低病人的医疗成本,从根本上减少彼此的对立,这是医患关系走出低谷的根本保证。卫生行政部门则要深入研究具体的制度安排,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
重建公开、公正的纠纷解决机制。医疗纠纷专业性很强,在任何一个国家,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都不可能成为主流,因此,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就成了一种现实的选择。目前,各地正在尝试的成立带有中立性的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组织,属于这种重建机制中的一种。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让患者及其家属对这类组织有信任感,而信任感的前提是这类组织必须保持其中立性。同时,不管采取什么办法都必须坚持法治的原则,即公开、公正和程序原则。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原庭长、国家二级高级法官王继安:
依法调整医患关系,处理医疗纠纷。既要严格医疗单位的责任,对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民事、行政及刑事),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又要严肃处理和惩治医闹,即便是医疗单位有过错,患者主张权利也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方式,保护医疗单位和医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防止片面保护弱者和花钱买平安,获得以牺牲法治为代价的维稳与和谐。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
制定统一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目前,医疗损害鉴定涉及卫生行政部门、医学会、司法部门,同时面临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等问题,不但影响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容易激化医患矛盾,加重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应尽快制定统一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在鉴定机构和人员资质、鉴定技术标准、鉴定程序、鉴定结论及诉讼审查认定标准等问题上实现统一。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重庆医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智彪:
借助网络平台加强医学科普。病人不信任医生,认为医生乱用药、开大检查,而医生认为病人不讲理,这种医患矛盾长期存在。原因之一是病人对相关疾病的科学知识了解不够。鉴于此,可由政府主导和监管,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设立更多更好的医疗科普网络宣传平台,从部分常见病、多发病开始,大力普及医疗科学知识,为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提供一种事半功倍的思路和做法。甚至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种新的由患者主导评价医院、医生、治疗方式以及药品的医疗新模式。
●相关链接
近年医患冲突事件
深圳鹏程医院医护人员被砍伤
2012年9月3日,一名男子在广东深圳鹏程医院砍伤4名医务人员和保安。该男子曾在该医院看病,因治疗效果不明显,遂到医院报复。
河北医大三院医生被刺伤
2012年6月19日,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住院患者张进景长子张建良将主治医生王鹏飞肺部刺穿。此前,张进景于2010年11月8日因脑膜瘤入住该院。
哈医大一院杀医案
2012年3月23日,李梦南因患强直性脊柱炎从内蒙古到黑龙江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就诊。李梦南认为医生漠视、刁难,持刀将实习医生王浩刺死,3名医务人员重伤。
潮州男科医院杀医案
2011年10月,江西安远县黄某因患前列腺炎到广东潮州男科医院就诊,花费约3000元手术治疗未愈。黄某要求退还费用被拒后,持刀将医院负责人宋某砍死,另两名医院人员砍伤。
起诉未开庭挥刀砍医生
2011年9月15日,王宝洺持菜刀连砍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喉科医生徐文十数刀。此前,王宝洺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诉称,2006年9月经徐文手术后创面过大造成终身残疾。
东莞长安医院病人刀砍医生
2011年8月16日,卢某持刀冲进东莞长安医院将医生刘某砍伤致死,医生尹某砍成重伤。据称,起因是卢某因面部痉挛到长安医院就诊后病情未好转。卢某此后辗转多家医院总共花费3万多元。
南昌市第一医院近百人械斗
2011年8月8日,江西省南昌县泾口乡辕门村居民樊润印因饮酒后出现神志不清、呕血等现象,到南昌市第一医院就诊。8月19日,樊润印抢救无效死亡。8月23日,患者家属纠集30多人与院方50多名保安人员发生冲突。
百人封堵医院殴打医生
2011年5月30日,江西省上饶县董团村一位游姓农民纠集近百人,封堵上饶市人民医院并殴打医生,起因是游某15岁的儿子做完心脏病手术后病情严重,送入该院2小时后死亡。
上海新华医院医护人员被刺
2011年1月31日,患者刘永华家属在上海新华医院急诊楼及门口设灵堂、拉横幅,并将心胸外科副主任捅成重伤,10名医护人员先后受伤。此前,刘永华因风湿性心脏病术后感染于2010年12月26日转至上海新华医院,2011年1月28日死亡。 (李 建/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