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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阿坝州消委会构建部门联动维权机制解决“委员虚化”难题
消费维权之声汇成“合唱”强音
作者:刘铭


    ■本报记者 刘 铭
  如何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在消费维权中的联动作用,理顺工作关系,避免出现“委员虚化”问题,一直是各地消费者组织积极探索的重点。日前,记者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采访了解到,当地消委会通过建立专业委员会、定期述职、定期会议、投诉结转、诉案联动、联合检查等制度,形成了委员单位合力维权的工作新局面。

协调各部门合力维权

  8月27日,阿坝州消委会第五届委员会换届大会隆重召开,来自工商、质监、卫生、旅游、食药监等职能部门的上百名会议代表济济一堂,气氛庄重而热烈。阿坝州消委会常务副会长、州工商局副局长郭琪金代表上届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中,近半的篇幅报告的是工商、质监、卫生、旅游等各委员单位,过去5年来开展市场管理、监督检查、案件查处的成果,涉及的行政部门有14个之多。报告写道:“州消委会立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职责,充分发挥消委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密切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联动,强化了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计量、安全、卫生等监督,将消费维权工作贯穿于委员会单位行政执法工作中,实现了消费维权工作关口前移,有效净化了消费环境,确保了消费安全。”
  新当选的阿坝州消委会秘书长赵亮告诉记者,消委会是全州消费维权的总协调机构,各委员单位日常工作中涉及消费维权的内容,都属于州消委会的工作,报告中的数据,都是换届前各委员单位提供的。州政府对消费维权工作非常重视,为了让消委会这个消费维权“总管”的职责落到实处,充分协调各部门合力维权,对消委会管理体制作了精心安排。如本届消委会会长,由分管工商的副州长蒋刚担任。除工商局分管副局长郭琪金担任常务副会长外,另外7名副会长分别由州政府、州质监局、州发改委、州卫生局、州食药监局、州旅游局、州财政局的相关负责人担任。除1名秘书长外,还设立了7名副秘书长,其中6名副秘书长由工商机关以外的其他委员单位派人担任。

推进维权工作制度化

  在此基础上,近年来阿坝州消委会还创立了一系列制度,以保证各委员单位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共同维权。赵亮告诉记者,目前阿坝州消委会除常设办事机构秘书科外,还在州质监局、发改委、卫生局、食药监局、旅游局设立了5个监督检查专业委员会,并建立了信息共享、情况互通工作机制,形成了常规工作定期反馈、特色工作及时反馈、维权事项跟踪反馈的工作格局。各专业委员会履行市场监督、处理消费投诉的职责,年终向州消委会述职。这项制度从2009年开始已经坚持了3年。
  此外,还建立了各常委单位消费维权联系会议、情况通气会等多项联络制度。经过多年实践,最终形成了《阿坝州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定期工作会议制度》,在新一届委员会上进行了表决通过,要求34家常委单位必须共同遵守。
  该会议制度规定,州消委会每年必须召开一次常委会议,研究消费维权难点、热点等重大事项;每年召开一次专业委员会单位述职会议;每年3·15期间召开一次专题工作联系会议。在全州消费维权中遇到重大问题,或根据州委、州政府领导和州消委会会长指示,可以适时召开重要工作联系会议。上述会议由设在秘书科的州消委会定期工作会议办公室召集并组织,会议经费由州财政保障。各常委单位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定期会议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要形成会议决议,召开会议情况要形成纪要或会议简报印发各常委单位。各常委单位要立足部门职责,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大消保”格局基本形成

  赵亮告诉记者,经过多年的努力,阿坝州初步形成了“大消保”格局,形成了委员单位之间联系紧密、沟通顺畅、协调配合的合力维权机制。5年间,阿坝州消委会消费维权工作实现了六大转变。一是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实现了“小宣传”到“大宣传”的转变,“独唱”变成了“合唱”;二是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实现了主要由事后维权逐步向事前规范监管的转变;三是拓展消费维权渠道,实现了由热线电话处理投诉向依托互联网、热线电话综合处理投诉的转变;四是推进调解体系的建设,实现了主要由消委会调解,向12315调解员、基层行政领导、人员调解员、司法调解员共同参与处理消费纠纷的大调解体系的转变;五是动态分析消费维权数据信息,实现了单纯处理消费咨询投诉举报向综合分析利用消费维权数据信息的转变;六是开展工作述职,实现了由消委会总结、分析、报告工作,向各专业委员会专题述职报告工作主动作为的转变。5年来,阿坝州消委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各投诉站共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7098件,办结率99.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7.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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