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正军/图
●背景
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职空姐走私化妆品案。离职空姐李某多次与男友一起或分别在韩国免税店购买化妆品,然后通过以客带货的方式从无申报通道携带进境,并在淘宝网的网店销售牟利。法院查明,2010年至2011年8月间,李某长期携带从国外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入境销售而未申报,共计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人民币113万余元,涉嫌走私,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这一起案件引发了广泛热议。代购行为是否会因为这一起判例而改变运行态势?消费者对代购这种新兴的事物为什么情有独钟?代购行为到底违不违法?国内的代购市场如何规范?且看各方说法。
■田珍祥
■消费者
看重价格实惠
北京消费者肖淳良认为,消费者网上代购看重的是商品的优惠价格和性价比,比如在网上买衣服、限量版球鞋、手表以及数码产品、食品等。之所以选择海外代购也是因为价廉物美,因为在国内,即使是同样的商品,其价格往往比国外高出很多。例如某品牌的一款相机,国外的价格是3600元,在国内则高达5000元。以从美国代购为例,商品标签价格×(1+消费税率)×(1+代购费率)+国际货运费用,就是国内买家支付的所有费用。即便这些费用加起来,也只是国内专柜价格的70%至80%左右,所以海外代购有明显的价格优势。
另外,根据去年公布的我国海外代购最受欢迎的十大类商品,也能看出为什么消费者选择海外代购。比如第一大类是化妆品,化妆品是女性的生活必需品,但是国内的化妆品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即使是同样的化妆品,由于税率差异,在国内的价格要比国外的贵三分之一甚至一半,消费者为了利益,当然会选择价格更合算的代购。食品类代购最多的是奶粉,出现这种情况跟国内食品安全事故频发有关,消费者缺乏安全感,助长了海外代购市场的发展。此外,代购满足了消费者的特定需求,满足了一定的虚荣心,可以买到一些在国内买不到的东西,比如限量版手表、音乐专辑、潮流电子商品等,这也是海外代购这么火的原因之一。
上海消费者王奇认为,海外代购虽然满足了消费者的特定需求,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代购与现货商品不同,代购的商品交易更容易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比如假冒伪劣、以旧代新或者以次充好的商品,就会让买家很头疼。因为一旦出现这些问题,退换或享受售后服务往往很困难,就算代购方承诺可以退换货,买家也要承担不小的费用。从这方面来说,代购商品的质量监管还不健全。另外,代购费由商品价、国际运费、关税、代购费组成,一些提供代购的商家并不为代购商品缴纳关税,甚至在网上直接说明代购的商品如果被海关抽查到,关税买家自理。这些都说明代购缺少安全质量监管和必要的规范。作为消费者,还是非常希望代购行业能正常发展,毕竟代购能给我们带来实惠和方便。
■商家
税率合理才能生存
淘宝商家郑晓英认为,目前淘宝网上有将近11万商家都称提供代购服务,涉及各种商品,比如化妆品、衣服、数码产品、食品等。据了解,从事这个行业的大部分是留学生和国际往来比较密切的人群,这就形成了一个大的代购行业。我做化妆品行业,对代购化妆品非常了解。我们代购的化妆品会申报纳税,还为消费者提供申报纳税清单。但网上确实很多商家不是通过纳税渠道进货,有的商家采取在免税店代购,或者其他零散的以客带货的方式把货带回国内,再集中销售,他们这样做获取的利润比我们大。相比起来,一些海外代购直接从国外向国内买家发货,会申报关税以及承担邮费,这种情况明显会降低代购商家的利润。
网络代购确实能赚钱,但如果说所有的代购都申报关税的话确实很难。一部分代购商家会通过纳税申报,但其中肯定也有涉及逃税的商家。比如以前从港澳地区或者其他地区寄来的个人物品免税额分别是400元和500元,但是现在这个数字改成了50元,这样的税率必然让很多代购商家紧缩钱袋,为了利润找其他进货方式。很多代购商家对日前代购逃税判刑的案件很关注,从同行们的交流中发现,大家对这个事情比较关心,很担心这个生意做不下去,担心国家出台相对严格的代购管理政策。按理说,纳税申报是正常的,但我觉得税费合理才能让这个行业生存下去。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委员张延来认为,代购合不合法主要还是看是否申报和缴纳税款,看是否通过正常的渠道。虽然目前的代购产业已成规模,但是这并不代表所有代购都合法。事实上,为了限制非法代购行为,海关部门作了许多规定,如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入境旅客个人携带总值超过5000元商品,须对超出部分缴纳税款。还有今年发布了关于税额的调整文件,规定了免税的额度等。
目前我国实行申报和管制制度,一些商品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流通,一些特殊商品如烟草就实行管制。实际上,包括一些第三方的平台和专门的代购网站,代购的数额都很大,不能说全部是非法的。他们如果正常纳税申报,就是合法的代购;如果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流入,就涉嫌走私、逃税。代购存在的前提是什么呢?比如说,买家想买一个产品,但是这个产品国内没有卖,所以必须委托人到国外帮忙买。这个过程中,所有税收买家都愿意承担并已经承担,这种情况就合法。但明知道应该正常缴税而偷逃的代购,显然是违法的。
■专家
定合理规矩
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助理研究员曹菲认为,代购市场不断扩大反映出两个问题,一是人民币汇率上升而境外商品征税不变,加上在国内一些商品质量状况堪忧的大背景下,民众对海外代购有依赖;二是海关对走私行为的日常监管执法力度不够,折射出我国有关代购方面的法律制度不健全。《海关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还规定,在境外购物回来,应该按照物品价格来报关纳税。按照规定,携带自用物品入境5000元以下的可免税,如果是邮寄入境的话,在50元以下的可以免税。虽然有相关的法律来规范这种行为,但是关于代购方面的专门的管理规范和制度还是比较欠缺。
代购行业相关的法规滞后与目前管理困难的现实早已格格不入。一方面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比如完善立法正确引导民众的代购需求;另一方面从税率到管理制度都进行调查考证,对海外代购商品的税率和缴税手续作出更合理的规定,通过降低税收和各种费用,完善代购市场管理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玉胜认为,对于偷逃税,《刑法》里专门规定了逃税罪,是指在日常的经营活动当中或者作为个人,公民逃避国家应该缴纳税款的行为。而走私是一种特别的犯罪,是逃避海关监管和不缴纳关税的行为。如果明知需要申报或者理应申报却故意逃避监管,行为定性为走私没有异议。
网上代购和线下销售商品本质上没有区别,所以法律不应该因为采取了某种不同进货和销售方式就有所区别。案件中离职空姐的行为,实际是她通过在海外购买免税商品,再在国内销售,其行为本身属于走私性质。她过去是空姐,经常来往于国内和境外,对于免税的含义实际是清楚的。既然知道代购的物品应该缴关税,却没有缴,并且大规模偷逃关税,逃避监管,所以不能够按照普通的逃税罪来处理,应该按照走私罪来处理。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张志辽认为,代购是通过他人进行商品买卖,这种交易行为由来已久。所以虽然说代购是一个新名词,但并不是一种新的事物形态。只是随着现代科技技术的发展,传统的买卖市场转向了网络渠道。所以说代购是一个市场行为。我国现有的关于走私、偷税漏税的法律法规以及海关部门的规章制度都对这种行为作出了规定,所以现有的法律法规完全可以充分规范代购市场,起到应有的市场规范作用。就上述案件来说,判决结果有法可依。
代购是一个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行为,代购市场的发展也源于普通消费者追求低价格的需求。从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公布的数据来看,2011年我国海外代购市场交易规模达265亿元,同比增长120.83%,预计今年飙升至480亿元。代购市场的发展不能仅仅依靠法律和制度,更需要自身的规范和对现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认为,个人捎带商品转卖到收购点集中销售,这种情况在网上应该有很多。这样的方式并不违法,特别是散客一次性的行为更没问题。因为这些是通过标准途径正常流通的,如果游客个人捎带规定额度以内的商品,再转卖出去,并不存在违法问题。上述案件中李某明显就是超标携带,并且通过非申报途径大量逃税,这种情况显然是违法的。
游律师认为判刑11年量刑偏重,该案毕竟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走私犯罪形式,没有考虑到代购这种新生事物,在定罪量刑时应当更加审慎。其实,代购行业的发展主要还是由于境内外的税率和境内外商品的价格存在一定的差距,也有一些国际品牌在定价方面有地区歧视,价格不统一,造成代购商家可以从中赚取差价的情况存在。但是目前来看,消费者不需要担心因为个人捎带商品转卖而涉嫌违法,一是因为只要个人所带的物品是捎带规定额度以内的商品,不是为了牟利,并且通过正常的渠道进行流通。二是目前这方面还没有具体的管理规定,来明确个人捎带规定额度以内的商品不准转卖和再次销售。
微话集锦
@刘春泉律师:关于离职空姐代购被判刑11年的事情,我只能说,不要等警察上门了才想起法律风险.之前律师提示代购法律风险的,不止我一人吧?真看到判刑才知道害怕?没判刑前告诉你们风险,你们不是说:“这样做的很多,不都没事吗?”
@来自喵星球的喵:为可怜的空姐抱不平,只不过从国外带东西回来卖,竟然被判刑11年,难怪现在机场免税店的工作人员不代买东西了。在所有东西都涨,、工资不涨的情况下,我们普通人怎么买得起专柜价格的国际品牌,没了代购让我们怎么活?
@迷人喵喵:网上代购涉嫌走私,随时可能成为国内相关部门的打击对象,但是我认为代购规范管理就行,没必要杜绝,希望国内购物提供足够渠道,代购也降低税率,让代购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吧。
@DannyZ:所谓代购,就是利用两地差价赚取中间利润的行为,和上世纪80年代初的所谓投机倒把其实是一个意思,利用的就是两地价格的不对称。然而在全球一体化的当今,大品牌价格全球一致,差的就是税。代购啊,伤不起。
@我SHI小羊:有法律约束这种偷税的行为当然是好事,但是不能全靠法律来解决问题。为什么大家去国外买高档的商品呢?因为那里便宜,是真货。而国内没有真货,或者贵得离谱。一辆名车的价格国内是国外的3倍,名表也贵1倍。 如果我们能在国内买到好的东西,何必去国外买呢?
@郭伟税务:从案件本身来说,判决的结果毋庸置疑,无论是所发生的事实和证据以及量刑,我认为基本准确。至于判刑的轻重,网友只能发表一些观点,但从法院来说,只要是事实准确、证据充分、运用的法律依据正确,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判决都是无可厚非的。
@金华死飞:海外代购其实也不容易,一想到离职空姐代购被判刑11年,觉得心里怪怪的,人家空姐不做,然后做代购,其实也是一种创业的新模式,也不容易。应该说是这些代购,刺激了国内奢侈品的消费。
@无忧无虑难:纯粹从法律角度,离职空姐代购逃关税被判刑没有任何问题。但是,社会发展的本质就是要改善民生,为全体民众享受发展的成果。那么,我们的政府机关能否通过降低税收和各种费用,让我们也能像国外一样购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呢?
(田珍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