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幼儿园一学期8000元—1.5万元的高学费让不少家长直呼“吃不消”。对此,湖北省武汉市物价、教育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将对已备案且收费过高的民办幼儿园进行成本监审。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收费标准由办园者根据成本等合理自主确定,报物价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备案后,原则上一个学年内不得变动;对备案收费过高的民办幼儿园,物价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将对其办园成本进行监审。备案收费标准与监审出的成本差距过大的,物价部门将向社会公开监审成本,并召开幼儿家长座谈会,引导幼儿园合理收费。
此外,该通知还要求,幼儿园在正常教学时间内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等或者以其他任何名目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书本费;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捐资助学费、建设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
据了解,武汉市物价部门将于近期开展检查,严格处罚有违规收费行为的民办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