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 苗 本报记者 周余涛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民周先生反映,他所居住的小区属于封闭式小区,门前空地属于小区公摊面积,他将车停在自己小区门前,竟然有道路停车公司的收费员收费。周先生认为,如果要收费也应由本小区的物业公司收取,然后再分摊给住户,不应该由道路停车公司收取。
门前停车被收费
9月14日,记者来到周先生居住的长安区紫薇田园都市小区了解情况。业主张女士说,按照收费员白天每次3元、晚上每次5元的收费标准,她的车每天要交8元。小区门前的空地有200多平方米,如果停满车,每天的停车费都是一笔不小的收益。
记者在该小区收费员的工作证上看到,签发机构为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交警大队,盖有公章。收费员出示的停车票为西安市城镇道路机动车停放收费票据,盖有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财务专用章。一位业主称,买房时业主已被明确告知,小区门前路面归全体业主所有,就算实行停车收费,也应该先经业委会同意,由物业公司收取。
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交警大队获悉,目前长安区的停车收费由长安分局交警大队管理,委托西安市朝阳道路停车服务有限公司收取,不归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管理。西安市朝阳道路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两年前他们受长安分局交警大队委托,对道路停车收费,收入全部上缴长安区财政局,但他们并未对紫薇田园都市小区门前的停车进行收费。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收费员众多,个别收费员可能为完成工作任务进行乱收费,公司会立即派人调查该事件,惩治乱收费人员。
土地归谁钱归谁
西安工业大学长期从事物业管理研究的专家徐田波告诉记者,小区停车收费归属认定主要依据土地面积归谁所有。如果归全体业主所有,那么应该由物业公司来收取停车费,收取的费用一部分作为物业的服务管理费,一部分作为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由业主委员会举行业主大会协商审议通过,最后公示给全体业主;如果小区门前的土地面积归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经过物价局审批备案后按标准收费。
陕西百乐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顾维龙认为,按照《物权法》相关规定,如果小区门前的空地属于公摊面积,分摊给每个小区业主,那么这部分公共区域所有权也归全体业主所有,停车产生的收益也是归全体业主。在业委会没有成立的小区,这笔费用可以由物业公司暂时保管,用途由全体业主来决定。
出台物业条例规范管理
陕西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赵建纲告诉记者,以前私家车较少,停车收费也低,但是现在私家车增多,使得城市内的公共区域面积趋于紧张,小区门前的停车也成为一大问题。他认为,紫薇田园都市小区门前的地面应该归业主所有,由物业管理部门对小区停车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将有限的资源还给住宅居民,避免外来车或者其他社会车辆占用小区资源。物业公司收取的费用一部分用来补贴各家各户的物业费,另外一部分用于改善小区的道路停车设施、优化小区的停车环境、补贴物业管理人员的服务费等。
据赵建纲介绍,一些省份已陆续出台相关物业管理条例,如江西省今年10月1日起将施行《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针对目前小区争议较大的车位以及停车收益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占用小区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确保消防通道和道路畅通。业主大会决定收取车辆停放费用的,其收益扣除物业服务成本后应当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