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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加强自售水监管
作者:刘浩


  本报上海讯(记者刘 浩)由上海市卫生局颁布的《上海市现制现售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于10月起实施。该办法规定,自动售水机的放置地周围卫生状况必须良好,周边10米范围内无禽畜饲养、公共厕所、垃圾桶(厢、房)、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源,售水机底部要离地面10厘米以上。
  该《办法》还规定,经营单位不得暗示或者明示售出的现制现售水为“泉水”、具有医用、增进健康性能或具有疗效的水,以免误导市民。有关专家表示,现制现售水是通过水处理技术,去除水中有害物质和改善水质,并不具有任何治疗疾病或保健的功能。然而,不少市民由于受到广告的误导,认为饮用现制现售水可以减轻骨质疏松的症状,从而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期。专家也提醒市民,现制现售水应煮沸后饮用,不宜直接饮用。
  10月1日起,上海市民登录上海卫生监督信息网(www.hs.sh.cn),可查询到该市经许可的现制现售水经营单位及其所设置的自动售水机的全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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