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财政部联合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产品范围的通知》,明确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征收范围。这标志着今后生产液晶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滚筒式洗衣机的企业都要按相应标准缴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通知提出,纳入基金征收范围的包含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微型计算机等。其中纳入基金征收范围的电视机包括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液晶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等,纳入征收范围的电冰箱包括单独外门的冷藏冷冻箱(柜)、容积 500升的冷藏箱(柜)等。波轮式洗衣机、滚筒式洗衣机、整体式空调、分体式空调、笔记本电脑等也在基金征收范围内。
通知明确,对电冰箱按其制冷系统设备的数量计征基金。对自动售货机、容积<50升的车载冰箱以及不具有制冷系统的柜体,不征收基金。对分体形式空调器,按室外机的数量计征基金。对不具有制冷系统的空气调节器,不征收基金。
通知还指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是对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征收,征收的该部分基金将对回收处理企业给予定额补贴。 (田珍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