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昊舒 本报记者 薛庆元
本想在银行办一张最普通的借记卡用于还房贷,没想到银行办理的普通卡却不“普通”。近日,江苏南京市民张先生向本报江苏记者站反映,他日前去建行南京市某网点办理借记卡时,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办理”了一张所谓的“灵山善行福卡”,后来才知道该卡不仅办理手续费比普通借记卡贵5元,每年要收的年费也要贵5元。无独有偶,建行借记卡用户邓先生近日也向本报江苏记者站反映,以前能享受刷卡满6次免年费的优惠,而不久前,在没有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建行又开始收年费了。“难道银行不知道用户享有知情权吗?”邓先生气愤地说。
隐瞒高收费
近日,记者以普通储户的身份进行了体验调查。10月25日,记者来到建行南京市北京西路支行,明确告知柜台工作人员,自己需要办理一张普通借记卡,并且再三强调是最普通的借记卡。柜台工作人员立即拿来一张卡给记者办理了开卡手续,随后收取了记者15元的费用,当记者问这是什么费用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开卡费,随后给记者一张名目为账户管理费、金额为15元的收费单据。记者问,以前不是10元吗?工作人员答复称,普通卡就是收这么多,此后再没有主动告知任何其他信息。
拿到这张卡以后,记者看到卡面上有一尊灵山大佛的图样并有“灵山善行福卡”的字样。随后,记者拨打了建行客服电话95533,客服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建行江苏分行的普通借记卡分两种:一种是普通版面的借记卡,另外一种就是灵山善行福卡。两种借记卡不光是开卡时收费有差异,以后每年的年费也不同,灵山卡每年年费是15元,而普通卡是10元。
记者向大堂经理质疑道:“为何直接开办的是灵山善行福卡而不是普通版面的借记卡?”大堂经理答复:“灵山善行福卡也是普通借记卡”。但记者随后问为何不告知具体信息以便消费者自由选择时,大堂经理表示,按程序确实应该征求办卡人的意见,接待记者那位柜台工作人员是新来的,业务还不熟练。在记者的强烈要求下,该网点重新为记者办理了一张普通版面的借记卡。
连日来,记者在建行南京各主要营业网点随机采访了一些建行借记卡用户,发现被调查者新开的借记卡几乎都是灵山卡。针对办卡时柜台工作人员是否就两种借记卡的区别进行告知的问题,绝大部分受访者表示没有告知,只有个别受访者表示,柜台工作人员只是说使用灵山卡在灵山景区消费时可以享受优惠,但并没有告知年费及办卡手续费的差别。
据了解,灵山卡是建行江苏分行与无锡灵山实业有限公司、无锡灵山慈善基金会于2010年联合发行的。凭卡在灵山胜境景区游览、消费享受门票、购物餐饮9.5折优惠。据一位建行南京某支行网点工作人员透露,上面给各支行下达了推广灵山卡的任务,有的网点办理的借记卡全部是灵山卡。“你想想看,灵山卡的手续费及年费都比普通版面的借记卡高,如果不瞒着点,谁会办?”该人士对记者说。
悄悄删优惠
“我用的是建行的借记卡,2008年办的,当时银行工作人员说能享受每年刷满6次就免年费的优惠,但前不久我发现又开始收年费了,打热线咨询,说是活动取消了,活动取消了为什么不告知用户呢?”10月25日,南京市民邓先生对记者说。
据了解,早在2005年,中国建设银行就开始全面收取借记卡账户管理费即所谓年费。建行此举在社会上引起广泛争议,为了缓和客户群以及各方的压力,建行推出了所谓“优惠”活动,即借记卡每年刷卡满6次免除当年年费。据记者调查核实,建行从2011年7月1日开始恢复收取借记卡年费,结束了此前刷满6次免年费的优惠活动。然而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大部分消费者对借记卡收取年费一事表示并不清楚。对于恢复收取年费这样的重大政策调整,记者咨询建行有关人员有无告知广大持卡人时,建行工作人员称,当时搞优惠活动的时候也没有公告,所以取消活动也不需要公告。
改约须公示
“2003年出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赋予了各银行对借记卡收费的权利,是否收年费,收多少年费由每家银行自己决定。”10月26日,江苏省银监局相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建行南京分行部分营业网点在隐瞒关键信息的情况下为用户办理灵山卡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自由选择权和知情权。”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居上认为,建行工作人员应将办卡的费用、属性一一告知消费者,在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才能予以办理。
对于建行恢复收取年费的行为,居上认为,这对于部分借记卡持有人而言不太公平。“有的办卡人是在免年费活动时办理的,当初银行并没有明确表示要收年费,后来在没有征求客户同意的情况下收年费,增加了持卡人的义务,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亮表示,建行正式启动收费行为的相关程序是没有问题的,但银行要变更以前与客户约定的免费服务条款,必须采取有效公示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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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银行借记卡不收年费
目前借记卡不收年费的银行如下:
华夏银行的“华夏借记卡”、中国民生银行的“民生借记卡”、中信实业银行的“中信借记卡”、中国光大银行的“阳光借记卡”、恒丰银行的“九州借记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东方借记卡”、兴业银行的“兴业储蓄卡”、深圳发展银行的“发展借记卡”、广东发展银行的“广发借记卡”、中国邮政的“绿卡储蓄卡”、中国农村信用社的“信通借记卡”等。 (薛庆元/整理)
银行收费新规仍在修改
备受关注的银行 “收费新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年内出炉恐无望——今年8月,中国银监会法规部主任黄毅表示,银监会准备于明年实施规范银行业收费行为的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黄毅说,银监会花了很大的力气希望解决银行的不规范收费,保障金融消费者的权利。目前正在积极准备管理办法,准备明年实施。
今年2月,银监会、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共同发布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基本商业银行项目服务,包括银行汇票、本票、支票、贷记转账和委托收款服务等,将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与此同时,针对消费者反映的日渐增多的银行乱收费问题,银监会曾下发 《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提出“七不准”、“四公开”。
“银行的收费一定要公道合理,不能随意把别人的钱装到自己口袋里。”黄毅说,作为服务行业,要守住社会责任的底线,“如果中国的银行家只会跟着那些‘铁公基’贷款,那是没有希望的。”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据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集的意见,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正在对银行所有业务,每项业务下所有服务,每项服务下收费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新修改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以及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目录,将一起颁发。
至此,从相关主管部门2010年7月份公开表示要制定新办法规范银行收费开始,《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已历时超过两年。
(薛庆元/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