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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幼教“全武行”
作者:田珍祥 谢正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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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正军/图

背景
  10月24日,浙江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教师颜某在活动室里把一小孩的两只耳朵拎着往上提,叫另一教师拍下这一幕,并上传到网上声称好玩。随后,照片被广泛传播,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经调查,颜某并没有教育部认定的教师资格,日前因虐待孩子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一石激起千层浪,媒体又接连曝出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海培金色摇篮幼儿园的大二班5岁的男孩被老师用针扎、山西太原市蓝天蒙特梭利幼儿园一名5岁女童因不会算10+1,被一名女老师狂扇70个耳光等事件。幼儿园虐待儿童事件引发了热议,本该是最温柔的幼儿园女老师,却对孩子上演起了“全武行”,频频爆出的事件牵动着每一个家长的神经。如何从道德和法律层面规范幼儿教师的行为,切实保护幼儿的身心健康?且看各方说法。
■田珍祥

加强人文素养教育
■西南林业大学副教授 李春光

  近来接二连三发生幼儿园虐待儿童的事件,不可否认,这与现代教师的个人素养有很大关系。现在的80后甚至90后年轻教师,由于时代发展的原因,多数作为独生子女长大,追求个性张扬的生活态度,社会化的状态相对较弱。另外,在幼儿园教师资源匮乏的情况下,虽然国家教育已经在增设幼儿教育的专业教育,但还是跟不上需求,目前的幼儿教育专业也主要是进行技能培训,缺乏人文素养教育。除此之外,幼儿园、教育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也是诱发这类事件的因素,同时,这也与幼儿园老师较低的经济收入、地位不高有很大关系。
  人文素养包含个人道德意识、法律意识和专业知识,关键是个人素养。我们都知道,虐童事件对受害儿童心理、精神上造成的无形损害十分严重,给孩子造成心理阴影,甚至可能影响孩子的一辈子。提高教师的内在素质,特别是教师基本的人文素养,加强奖惩和监督,才能有效防止类似事情的发生。

完善制度 加强培训
■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委员会主任 商建刚

  幼儿园虐待儿童事件不单单是个体的问题,我认为应该从更高的层面去分析原因。现在一些幼儿园出现虐童事件,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管理上松懈有漏洞,导致教师上岗前缺乏必要的培训,现在幼儿园师资等有一定的缺口,导致一些幼儿园在招收教师时降低门槛,使一些不合格的人进入到幼儿教师这个行业;另一个问题是在制度上,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存在审查不严、监管不力,特别是在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审查、幼儿园教师上岗培训等方面都存在缺陷。
  对幼儿园老师进行心理健康、法律法规培训,都是上岗前的必要内容之一。从业人员缺少必要的培训和考核,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必然会出现种种问题。比如,一些人个体上存在缺陷,有心理上疾病,如果缺乏考察,用人关没有把好,就有隐患。另外,要加强制度建设和培训,只是把责任归结到当事人身上的行为并不可取,要强化幼儿园园长负责制和主管机关部门领导负责制,警钟常鸣。

虐童入罪
■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助理研究员 曹菲

  近年来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频频曝光,每次总能引起舆论对教师伦理的深忧。但所谓教师伦理,主要体现为国家、政府对未成年人成长的法律责任问题。如果国家对民办教育不能做到有力的监管,无法给予足够的扶持,对民办教育的教师不能实现严格的培训,民办幼儿园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工资都无法得到保障,教师伦理有可能就会成为奢谈。
  在现实中,虐待儿童的行为如果没有造成死伤后果,很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虐待儿童罪,虐待罪针对的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而如果要定故意伤害罪,必须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结果。身体伤害的程度可以通过鉴定直接判断,但心理伤害则存在一个时差问题。孩子在幼年期遭受虐待造成的心理伤害,往往要到青春期的人格形成阶段才会显化出来,而这之间可能已经经过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超出了一般伤害罪的追诉时效期限。为了填补这一法律空白,有必要在《刑法》中规定专门的虐待儿童罪,降低虐待儿童的入罪标准。同时,应完善追责与赔偿制度,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健全校园责任制
■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 郑万军
  虐童事件屡屡发生首先可以说明两点:一是社会更加关注;二是此类事件确实严重存在,并非偶然或个案。事件发生的原因很多,有幼儿园园方管理问题、有老师的素养问题等等。我认为最主要是教育主管部门责任的缺失,在这个问题上主要是监管不到位。
  当前我国学前教育的问题很多,包括收费高、入园难等,这都涉及到有关部门的职责问题。学前教育属于基础教育,具有典型的公共产品的特征,政府理应负起应有的责任,如师资培训、教育检查监督、校园建设等。现在的普遍情况是,学前教育基本处于放任状态,政府投资少、准入门槛低、监管不力等。在此情况下虐童情况的发生,也就见怪不奇了。
  要使此类情况尽可能少发生,长期看,一是加强师资,提高准入门槛,提高教师素养;二是政府加强监督管理,包括引入社会监督、评价体系。短期来看,幼儿园管理上要下工夫,如幼儿在园期间必须打开视频监控,家长可随时查看小孩在校情况。
  幼儿在园期间,学校及教师负有看护责任和义务,此间出现伤害(身体和心理)情况,学校及老师应负相关法律责任。这就需要健全校园责任制度,教育部门要从个案中举一反三,反思师德师风教育。严格幼儿园员工准入门槛,尤其是师资门槛,不让师德不良者混进教师队伍。而且要对幼儿园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幼儿教育质量,同时还应对现有幼儿教育纳入规范的教育管理体系,杜绝类似事情不断重演。

微话集锦

  @jasmine925猫猫:我在想我宝贝到了3岁,能不能不送孩子上幼儿园?看到这么多幼儿园阿姨虐童的照片,感觉我生的宝贝在家人呵护下长到3岁,然后送到幼儿园受虐待,我实在受不了!我真不想送宝宝去幼儿园了,3岁的宝宝没有一点反抗能力,不会表达就只有受虐待。好可怕!
  @玉宇清:幼儿园虐待孩子的问题,只要幼儿园老师没有认识 “对孩子言行认知问题”,在老师观念中不能根本解决,虐童事件会一直存在,老师们该好好补补道德和法律知识了。
  @A12270530:靠思想教育来推动人性勃发爱心是幼稚的想法。家长怕孩子受欺负,是对幼儿园不信任,也是对整个社会的嘲讽。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法律要负起责任,政府要起到监管作用,家长和社会有质疑的权利。只有多方面共同入手,杜绝歧视,打击虐待儿童等行为,才能让我们的下一代在温暖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射手无箭公馆:看了后心好痛,心痛这些可怜的孩子,这些所谓的老师心理变态到极点,根本没有资格当老师,孩子的心理将会影响一辈子,法律能不能对她们的行为判重一点?
  @天使与魔鬼:看了最近幼儿园老师虐待孩子的报道,心里很不爽,所以请各位老师不要带着情绪上班,孩子不是你的出气筒,作为幼儿教师就要有爱心。孩子是拿来关心和疼爱的,不是拿来虐待的。
  @叶a小刀:我上幼儿园时也受到虐待,那时老师的孩子和我一个班,是个女孩,中午睡觉时我俩一个床,她就舔我的脸,不许我擦不许我喊,我喊了之后她妈(老师)过来直接把我拎厕所去,让我蹲着,并让每一个上厕所的小朋友监视我,家长不来接就不让出来。
(田珍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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