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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木制品等级》颁布
像买翡翠一样明辨红木家具
作者:庞建新 孙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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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庞建新/文
孙 蔚/摄
  珠宝行业的翡翠有等级标准,消费者在购买翡翠时可按不同的价格选择A货、B货、C货。今后,消费者可以依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和喜好,像选购翡翠一样,按照红木制品的等级购买红木家具。11月1日,《红木制品等级》正式颁布实施,红木制品被分为国家特级(A级)、国家一级 (B级)、国家二级(C级)、不合格级(D级)。

●将由第三方实施产品分级

  由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红木流通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红木委)组织编制的《红木制品等级》(SB/T10759-2012)已于11月1日开始实施。《红木制品等级》规定,将按照树种、心边材、材质、含水率、产品要求、设计及工艺等,对红木制品进行科学分级。红木制品主要分为四个等级,其中,国家一级(B级)、国家二级(C级)为红木制品的主要等级,成套红木制品的等级以单件红木制品最低评定等级为准。
  中国红木委秘书长车畅对记者表示,红木制品等级评定将由第三方来实施,目前评定等级的专家组已经成立。国家特级(A级)红木制品,由中国红木委在红木制品等级标准化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国家级专家审定会审核通过;国家一级(B级)红木制品由省级或重点产业聚集区的行业协会或机构在中国红木委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地区专家审定会审核通过;国家二级(C级)和不合格(D级)红木制品由企业在地方评定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依据标准组织评定。
  据悉,目前中国红木委已经研究制定《红木制品等级》的实施细则,2013年3月,首批试点范围将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和红木产业聚集区;2014年,将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2015年1月1日,将在全国实施。
  此次出台的《红木制品等级》和8月1日出台的新国标《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有何不同?据业内专家介绍,《红木制品等级》是对流通领域的红木家具成品进行等级划分,并颁发红木制品等级证书,让消费者在购买成品家具时做到一目了然。而新国标《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针对的是红木家具的生产领域,其最大特点是要求每件红木家具必须配一张《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即红木家具的“身份证”。红木家具生产企业必须在明示卡上详细注明家具的执行标准、工艺分类、质量等级、适用范围、主要用材、涂饰与装饰工艺等信息。

●有望终结市场乱象

  “由于长期以来没有产品等级标准,导致红木制品在生产和经销时无章可循,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生产企业没有统一的等级标准,无法严格做到质量的控制和管理;销售商卖红木产品时全凭一张嘴,更有甚者以次充好,坑害消费者。”车畅表示。
  业内人士指出,《红木制品等级》是我国首个针对红木制品的重要基础性标准,它的颁布与实施有望终结红木制品生产与销售的混乱局面。其不仅能够及时、有力地解决目前红木市场价格涨跌无度、质量问题频出、管理制度滞后、行业标准缺失等突出问题,而且还将推动红木制品工艺与技术的进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使红木行业朝着规范、有序、健康的方向发展。
  商务部贸易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对记者表示,流通领域是面对消费者的最后一道关口,在流通领域制定标准非常有必要。赵萍认为,流通领域的标准与生产领域的标准配套执行,效果会更好,尤其对那些不了解红木家具的消费者而言非常有益。
  据车畅透露,从明年一季度开始,红木家具市场将实施“一书(说明书)、一卡(产品质量明示卡)、一证(产品等级证书)”三重标准配套执行,届时消费者选购红木家具时将更加放心。
  然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红木家具商表示,目前我国红木家具市场几乎是100%的民营企业,红木家具生产“作坊化”的现象比较严重,出台几个标准恐难根治市场乱象。

●选购红木家具将一目了然

  一直以来,红木制品由于兼具收藏和投资双重价值,颇受国内外众多消费者的青睐。但是,红木市场乱象丛生颇受诟病,消费投诉量不断上升。
  近日,本报记者来到北京蓝景丽家卖场了解红木新国标的实施情况。某红木家具店店长告诉记者:“很少有消费者问起红木新国标,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在家具上看到红木家具质量明示卡。”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打算购买红木家具的消费者,大部分消费者都表示不太清楚新国标的具体内容,买家具基本还是靠熟人推荐和销售员介绍。
  车畅认为,消费者对红木产品的关注点可以用三个字来概括:真、好、价。“真”就是真材实料,不同种类红木的原料价值不同,如海南黄花梨(降香黄檀)每吨价格过千万元,小叶紫檀 (檀香紫檀)每吨价格约百万元。而同一属、不同种的红木价格差距也很大,如大红酸枝(交趾黄檀)和红酸枝的价格就相差十几倍。“好”就是产品质量要高,红木制品的产品质量涉及设计、工艺、技术等很多方面,普通消费者很难全面了解和掌握。因此,必须制定红木制品等级标准,科学直观地解决什么才是“好”的问题。“价”就是价格实在,价格同“真”和“好”有着密切的关系,也是消费者最关注的问题。
  “今后,消费者可以按照红木制品等级来购买红木家具,让人一目了然,买得放心。”车畅表示。

●链接
红木家具相关标准一览

  1.2000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红木》国家标准(GB/T18107-2000),确定了红木的“五属八类”,即紫檀属、黄檀属、柿属、崖豆属及铁刀木属,分为紫檀木、花梨木、香枝木、黑酸枝木、红酸枝木、乌木、条纹乌木和鸡翅木八类。
  2.2008年9月1日,中国轻工行业协会发布 《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明确规定硬木有101种,《红木》国标中规定的五属八类也被纳入其中。
  3.2012年8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布新国标 《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10-2011),是我国针对红木家具的首个强制性标准。
  4.2012年11月1日,商务部批准颁布《红木制品等级》(SB/T10759-2012),将红木制品分为四个等级:国家特级(A级),国家一级(B级),国家二级 (C级)和不合格级(D级)。 (庞建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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