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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相机产生纠纷 和解
作者:王清君 周余涛


  本报西安讯(王清君 记者 周余涛)近日,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东大街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最终,经工商人员调解,商家退还外地消费者200元。
  据了解,今年7月,新疆阿克苏地区的时女士来西安旅游时,照相机坏了,在西安市东大街一家照相机专卖店进行了维修。该店工作人员检查后说该照相机主板、外壳都需要更换,维修费用共计730元。时女士同意了。维修之后,时女士发现新换的外壳是旧的,专卖店也没有把更换下来的零件交给她。因急于赶飞机,时女士付了钱返回新疆。回家后,时女士致电东大街工商所申诉。
  接到申诉电话后,工商人员进行了调查。经调解,最后由照相机专卖店退还时女士200元,并把更换下的零件邮寄给了时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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