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 方
恶性事故有回潮趋势
今年“十一”黄金周,密集发生的交通事故,像阴云一样笼罩在人们心头尚未消散;相隔不到半月后,数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又接连发生。
10月17日,深圳红荔彩田路路口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辆重型自御货车闯红灯冲撞行人,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10月30日,福银高速公路发生恶性交通事故,一辆搭载28人的客车撞到高架桥桥柱,5人死亡,17人受伤。
11月26日,京台高速泰安至宁阳段发生22起交通事故,约120余辆车发生连环相撞,事故造成7人死亡、35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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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充满期待、遐想的“在路上”的美好驾车感觉,因频发的道路交通恶性事故而荡然无存,以致人们一俟驾车上路即被“惴惴不安”的感觉所包围。
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1886年,德国卡尔·本茨发明了世界上第一辆汽车。汽车的诞生,给人们的社会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交通运输事业的繁荣标志着人类的物质文明走向了现代化。
然而,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汽车在给人们带来快捷便利的同时,也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沉痛的灾难和巨大的损失。
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副理事长赵晓平在日前结束的2012第三届中国汽车安全技术发展国际论坛提供了一组令人恐惧的数字:1990年全国的交通事故死亡只有49271人,受伤15万人。2011年,全国交通事故达到422.4万起,造成了62387人死亡、23742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为10.8亿元。到了2012年,截至目前我国的交通事故造成了109381人死亡,受伤562074人。
如此重大伤亡,堪比一次中型战争或超强地震;只是没有直接经历的人们对此不会有像战争或地震那样直接的切肤之感。
目前中国燃油汽车拥有量约为全世界的2%,造成的死亡人数则是全世界的20%。
其实,道路交通事故为害之烈,不独中国。
在2012第三届中国汽车安全技术发展国际论坛上,国际汽联基金会总干事WardDavidJohn先生提供了一组全球统计数字,“每年,全世界大约有130万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5000万人受伤。预计,到2030年,道路交通所导致的死亡和受伤人数还会进一步增加,可能会增加240万左右。现在道路交通导致的死亡率在全球死亡率诱因当中位居第五位。”
交通事故死亡率,中低收入国家占全球的90%。48%的全球道路死亡率,发生在乘客身上;46%发生在使用道路的弱势群体身上。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年龄在10岁到25岁青年人的主要死亡诱因。
世卫组织的研究表明,在发展中国家,行人和两轮机动车驾驶员是受道路交通事故威胁最大的群体。由于道路设计不合理、交通管理混乱,这些弱势群体无法在混杂的交通中确保安全。
造成中低收入国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国家由于经济等方面的原因没有建立起良好的公共交通体系,而私车、改造过的卡车或面包车等非正规交通方式便填补了这一空缺。这些非正规交通方式的主要使用者是低收入群体,存在安全方面的严重隐患,例如经常超载、司机疲劳驾驶和违章等。
交通事故可预防
人们常常把道路交通事故称为“意外”,这就导致在人们观念中,交通事故是“不可避免”的感觉。其实,只要宣传到位、管理规范,这些事故是可以通过正确对策来预防和减少的。
世卫组织在《世界预防道路交通伤害报告》说,人们之所以没有对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给予应有的重视,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们对这一问题所造成的损失规模及应对措施缺乏必要的了解。对此,WardDavidJohn先生认为,原因在于许多中低收入国家没有系统地收集道路交通的有关数据,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和重伤漏报现象非常普遍。
WardDavidJohn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要加强交通部门与卫生等部门的合作。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往往被视为仅仅是交通部门的职责,而交通部门关注的重点往往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对交通流量增长的管理。各部门之间缺乏配合给改善交通安全设置了障碍,例如机动车辆安全标准由工业和商业部门制定,交通执法由地方司法部门负责,而道路建设、城市规划等又由其他部门来决定。
据介绍,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些发达国家已逐渐注意到这一问题,瑞典、英国、澳大利亚、美国等先后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研究机构,开始对这一问题展开较为系统全面的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但全球基本上没有国家设立一个统一的部门来应对道路交通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