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22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国内权威车内空气质量检测机构发布《汽车室内空气质量比较试验报告》并呼吁
气味须治理 标准应细化 检测要多样
作者:张震


  本报讯(记者张 震)日前,城市消费维权联席会议2012年轮值主席单位——南京市消费者协会与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厦门、青岛、深圳、沈阳、长春、哈尔滨、杭州、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西安、昆明、香港、澳门等21城市的消协(消委会、消保委)及中国消费者报社,共22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目前国内最权威的汽车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机构、国家相关标准起草单位之一的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依据国标开展了国内首次汽车室内空气质量比较试验活动,发布了《汽车室内空气质量比较试验报告》,建议国家标准中应适当增加有机物挥发物质的检测项目,并将车辆在模拟使用状态时的检测增为检测项目之一。
  今年3月1日,国家环保部与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GB/T27630—2011)。为全面了解国内汽车室内空气质量状况,敦促汽车厂商不断改善车内空气质量,确保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标准的汽车产品,22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从8月中旬开始,历时3个多月,依据该国标开展了国内首次大规模车内空气质量比较试验活动。
  此次比较试验用车采取公开征集的形式,共检测了消费者提供的购买2个月以内(截至报名时间)、且符合《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相关要求的25个汽车品牌(包括进口品牌)的43个在用车型,几乎囊括了目前车市中从低端到高端的主流车型。检测依照《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HJ/T400-2007)的规定,对43款车型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等8种常见车内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指标进行了测试。比较试验结果显示,车内空气质量状况总体较好,达标率为93.02%,只有3辆样车的车内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超标,超标的挥发性有机物为甲醛或乙醛。除了这3辆样车超标外,其他车型虽然也检测出了甲醛和乙醛,但其含量都在国家标准规定的浓度范围之内,而其他6项挥发性有机物几乎检测不出来。随后,主办方根据3家未达标企业的复检申请,对同一型号的新车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复检车辆符合标准。
(下转A2版)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1 版:要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气味须治理 标准应细化 检测要多样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