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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消费者身份体验标价、宣传、配送、售后,并对公示的服务条款进行点评
上海消保委曝光当当凡客等多家电商
作者:刘浩


    (上接A1版)
  上海市消保委常务副秘书长陶爱莲向记者介绍说,近年来,电商商品宣传介绍与实际不符成为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之一。不少电商通过对商品进行虚假“包装”,以达到虚高标价的目的,对消费者的网购行为产生了严重的误导。

霸王条款规避责任

  在网购纠纷中,电商企业往往以其提供的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来推卸责任。如消费者因商品质量问题主张退换货权利时,却遭遇了企业设置的不合理的限制条件,如必须提供商品的外包装、附件、赠品(券)、说明书、商品吊牌、标签等,如果上述物品有缺失,电商企业就会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因商品质量问题而需承担的退换货义务。
  记者从上海市消保委了解到,本次消费体验也将合同内容作为重点,并从中发现电商企业普遍存在设置不公平交易条款、售后服务条款的情况,严重侵害了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调查显示,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亚马逊www.amazon.cn)在其“商品的退换货政策”中规定,“退换货(包含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时,请务必将商品本身的原有包装、内带附件、保修卡、说明书、发票、检测报告等随同商品一起退回。如果缺少上述包装及文件,退换货将不予办理”。在其“入驻卖家换货流程”中规定,“入驻卖家出售的商品只能办理退货,不办理换货。如果商品符合换货条件,可以将商品退回。退货后会将商品相应款项退至您的礼品卡账户或电子账户中。如您还需要此商品,建议您重新订购”。
  当当网则在其“当当网交易条款”中规定:“合同的订立:……当您所购买的商品离开了当当网的库房时,该物品的所有权和灭失风险即转移到您这一方”;“产品说明:当当网努力使产品说明尽可能准确。不过,我们并不保证产品说明或当当网网站上的其他内容是准确的、完整的、可靠的、最新的或无错误的。如果当当网提供的产品本身并非如说明所说,您唯一的救济是将该未经使用过的产品退还我们”。
  据介绍,消费者在电商企业订购商品后,部分电商企业对于商品断货、缺货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采取的处理方式为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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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整改

  记者了解到,根据本次体验中发现的问题,上海市消保委对25家电商企业进行了约谈,另向亚马逊先后两次发出约谈通知但均被退回。截至目前,有22家电商企业提交了书面报告,承诺就相关问题尽快进行整改。通过对整改情况查证,有15家电商企业已就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如删除了市场价和没有交易记录的所谓“原价”、加大了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宣传的审核、对电商企业的服务条款进行了修改。
  对于日益增多的网络购物消费纠纷,陶爱莲向记者表示,我国电子商务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而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将影响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任和支持,从而阻碍其发展。她认为,我国尚没有一部全国性的专门规范网络购物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规范是当务之急,也是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购物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上海市消保委还将进一步加强对电商经营行为的监督,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建议,切实履行消费者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能”。 (刘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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