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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组织召开电商网站经营者座谈会
加强网站经营管理 维护网络市场秩序
作者:覃辉


  本报讯(记者覃 辉)2013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指导督促网络经营者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依法规范网络商品交易行为,进一步营造安全消费的网络市场环境,让广大网民节日期间欢乐网购,针对前一阶段电商企业利用节假日和特定含义日期开展的营销活动存在的一些侵犯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于12月26日召开了全国部分电商网站经营者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场规范管理司副司长杨洪丰介绍说,2012年以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与经营者合法权益为指导思想,以“政府和社会监管、行业和企业自律”为工作原则,以规范促发展,以监管保发展,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防范”,建立并运行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平台,初步形成以总局网监平台为中心、以省级局网监平台为支撑的全国工商机关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系统,推进实施了“以网管网”工作方法;积极开展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查处一大批违法网络商品交易案件;推进网络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建设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试点开展发放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络监管立法工作,全面推进了网络市场监管工作。
  座谈会上,杨洪丰分析了前一阶段网络经营者开展营销活动出现的问题,主要是:一些网络经营者销售的商品先涨价后降价或无货供应,实际是虚假优惠销售,蒙骗消费者;对促销活动产生的交易量估计不足,对可能发生的消费纠纷数量缺乏准备,没有足够力量及时回应与处理;网络商品销售与物流配合脱节,不能兑现按时送货承诺;对网络商品信息检查不足,一些网店经营者借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对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处理不力、不及时,违法经营行为不能得到及时制止。
  市场规范管理司对网站经营者提出要求:加强节假日和特定含义日期商品信息检查,删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和服务信息;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经营者要开展网店商品质量抽查,对出现的问题依据平台内部管理制度实施处理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提高处理效率;对照《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检查履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情况;认真学习《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消费者、经营者的意见和建议,对交易规则、格式合同等认真进行研究,删除不公正、不合理条款,改正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及减轻、免除经营者义务、责任的条款;认真梳理近阶段以来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特别是对促销活动中出现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分类整理归纳,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
  座谈会上,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负责人介绍了消费者对网购的主要意见;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负责人代表会员对电商企业经营活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与会的淘宝网、京东商城、苏宁易购等电商企业对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网络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
  杨洪丰表示,全国工商机关网监机构将按照此次会议提出的对网站经营者加强经营活动管理的要求,指导督促各地网络经营者落实,以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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