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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能否在义务教育领域破冰
作者:胡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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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胡 军
  “全国各地不都有一些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吗?”在被问及是否应该让民办教育机构进入义务教育领域时,几乎所有的被访者都提出了这样的反问,“前几年炒得挺火的贵族学校、‘名校办民校’(公办学校参与开办的民办学校)等等,不都是民办的中小学校吗?”
  但事实上,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在全国各地,真正由民办教育机构独立开办的民办中小学校在义务教育领域尚属凤毛麟角。
  “我国目前还没有在义务教育领域对民办教育机构开放的相关政策,但我觉得这是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对于民间资本进入义务教育领域,从事民办教育10余年的北京某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王先生保持谨慎的乐观,“教育本来就应该是百花齐放的,就应该是公立、私立并存,有竞争才有压力,才能让教育从本质上真正地回归。”

  义务教育不仅仅是扫盲教育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一法律的出台,有力地保证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在全国的顺利普及。此后,又陆续出台和推广了就近入学、电脑派位等系列配套政策,结束了此前一直执行的“小升初”淘汰选拔制度。“这是个很好的政策,但在执行过程中,其对教育从业者观念上的引导还存在缺失。因为这一政策的本质是,从根本上要求一线教师摒弃此前一直遵循的精英教育理念,这让很多一线教师产生了迷茫。他们认为,如此一来,因材施教也就无从谈起了。”在谈到义务教育普及前后,教育理念所发生的变化时,从事教育工作30多年的安徽省某中学的牛副校长颇为感慨地说,“没有‘小升初’的淘汰制度,教师教得好不好、学生学得好不好都不影响升学,这样一来,部分教师甚至简单地把义务教育理解成为扫盲教育。”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行了修订,其中明确:九年制义务教育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由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对此,一些长期工作在一线的教师也有着自己的看法。从教20多年的北京某中学赵老师说:“我所理解的教育是,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标。但现在,很多地方的中小学教师在教育理念上偏离了教育的本质,甚至违背了义务教育的初衷。义务教育肯定不仅仅是扫盲教育,不仅仅只为了让孩子认识几个字。现在有些教师上课就是照本宣科,然后布置一大堆作业,让学生在考试时分数高一点就行,因为这是与他们待遇直接挂钩的考核内容。”

  “名校办民校”不全是民办教育

  事实上,从全国开始推广和普及义务教育时起,各地教育系统便纷纷通过多种方式对因材施教和精英教育理念进行保护,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名校办民校”现象。以湖南省为例,2006年湖南全省138所省级示范性高中中,有92所参与开办了民办学校。
  “由名校开办的民办学校与目前市场化的民办教育机构所办的民办学校性质不一样,前者所用的教师、教学设施等教育资源都是公办学校提供或与公办学校共享的。从本质上说,这还是因材施教和精英教育理念的产物,其一线教师仍希望通过这种学校培养出优秀的学生。”对于前几年风行的“名校办民校”现象,从事教育研究多年的北京某高校教育研究所的刘研究员告诉记者,“在‘名校办民校’的过程中,难免会掺杂一些利益关系,这使得有些民办学校在运营过程中有些走样,成为了老百姓所说的贵族学校。但不管怎样,这类民办学校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坚持了因材施教和升学淘汰制度。”
  自2006年开始,全国各地对名校参与开办的民办学校进行了规范,要求其达到“四独立一分离”,即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的教学设施;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同时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此类民办学校纳入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在教学管理、教学教研、教师进修、校长培训、评先选优、学生表彰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对待,并适当给予政策倾斜,帮助其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但据记者了解,教育主管部门一般不批准在乡镇及农村地区开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民办教育或可解决因材施教难题

  “严格来说,由名校参与开办的民办学校具有半官方性质,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办教育机构,但其在收费等方面却接近市场化的民办教育机构,这也是其生存法则,但这种现象并不符合市场规律。”对于义务教育领域向民办教育机构开放的问题,北京某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孙女士认为,“很多人,尤其是教育管理者和一线教育工作者很容易想当然地把市场化的民办教育机构想象成‘洪水猛兽’,认为其办学目的就是为了挣钱,其实并不尽然。”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随着民办教育行业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盲目追求利润的资本被逐渐淘汰出局或转投民办培训市场。
  “让热爱教育的人去办教育,让从事教育工作的人热爱教育,让民办教育进入义务教育领域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在现阶段的义务教育领域,要求遵循因材施教这一教育理念显然有些勉为其难了,因为目前学校对教师工作的考核机制已经为其决定了工作方向,很难更改。”对于民办教育机构进军义务教育领域,北京某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刘先生信心百倍地说,“应让教育遵循其应有的规律,回到培养人才的轨道中来。现在都在提倡以人为本,将这一理念应用到教育领域,就是以学生为本。公立教育在教育普及方面有着独特的规模优势,而在以学生为本和因材施教方面,优秀的民办教育机构则更有信心,也更有能力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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