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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既要控费又要护权
患者求医上门别一推了之
作者:耿记安


    

■本报记者 耿记安
  不幸患上疾病,需要住院治疗,却因为是省医保患者而阻力重重。近一段时间,本报河南记者站接到不少投诉电话,反映该省省直医保病人住院难问题。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尴尬局面的发生?该如何避免?本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患者投诉
  住院遭推诿

  近日,郑州市民王先生向本报河南记者站打来电话反映,去年12月下旬,他的爱人在郑州一家三甲医院确诊患肺炎后,医生建议最好是住院治疗,可是没想到,当得知她是省直医保病人后,医生无奈地表示:“这个月,我们的省直医保病人名额已经用完了,目前住不上院,真要住,只能等到下个月。”疾病不等人,在门诊输液熬了一个晚上之后,他不得不将爱人转到另一家医院进行治疗。
  还有不少郑州市民也向本报反映了此类情况。田女士反映,去年12月下旬,其父亲在郑州市某三甲医院检查身体,医生诊断发现其胆囊上长了一块息肉,称如不及时手术很有可能发生癌变,需要尽快手术。但医生得知其父为医保患者后表示,本月该院省直医保住院名额已经用完,手术只能安排到下个月进行。

记者调查
  医院怕贴钱

  医院为啥要往外推病人呢?记者就此采访了郑州市多家省直医保定点医院负责人。
  位于郑州市大学路附近的一家医院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1月1日起,国家对省直医保付费方式进行了改革,实行总额预付政策,通俗地讲,就是医保部门每年给每家医院定下省直医保报销的总钱数,如果超过了这个数,多余的钱由医院自己垫付”。
  这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其实采取医保总额预付模式是新医改的一个大趋势,但我们这么大的医院,每年给的总额预付资金才6000多万元,在预付资金快用完的情况下,为了不倒贴钱,医院只能让省直医保患者排队住院。”
  采访中,郑州市另一家三甲医院负责人则向记者坦言:“造成这样的尴尬局面的另一个原因,是医生为了避免自身利益受损,因为医院把预分额度层层分解至病区和单个医务人员。同样是患者需要安排住院,一个是普通患者,一个是省直医保患者,医生肯定会选择普通患者。”
  另一家省级医院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2012年该医院省直医保实际发生额超额800多万元,据他了解,其他定点医院也存在类似情况。“超额部分,虽然医保中心会补一部分,但医院还是要掏大头,谁愿意出这个钱?”王先生反问道。

部门态度
  推诿要处罚

“医保总额预付是一项新政策。”河南省直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在就上述情况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2012年1月1日,河南省直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全面启动,打破以往按项目付费为主的付费方式,实行以总额预付为主、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付费方式。
  该负责人指出,实行总额预付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每年给各医疗终端规定一个可报销的总额度,目的就是要管住医院的钱袋子,杜绝过度医疗,从而提高医保统筹基金的使用效率。
  “我们接到过医院推诿患者的投诉,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该负责人介绍说,调查发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对预分额度的管理简单、粗放,甚至将预分额度直接分配至病区及医务人员个人,在经济压力下,个别医务人员出现推诿患者现象,给省直医保患者就医带来不便。
  该负责人表示,针对调查情况,该中心已再次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对统筹基金预分额度进行集中管理,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预分额度应由全院统一掌控,禁止将预分额度分配至病区;三级医疗机构,如全院统一掌控确有难度的,可将预分额度分配至各个大专业口,尽量避免分配至病区,禁止将预分额度分配至病区和单个医务人员。严禁推诿患者、降低服务质量、向患者转嫁费用负担等不规范行为。
  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省医保中心将按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和《考核办法》的规定,作出在考核时予以扣分、暂停相关医师医保服务等处理;患者因被推诿而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年终结算时将从推诿患者的医疗机构中扣除,并拨付给接受推诿患者的医疗机构。推诿患者、降低服务质量、向患者转嫁费用负担等情节严重的,将暂停相关病区或医疗机构医保服务。

●声音

医保付费还应更灵活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陶成川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患者到医院就医就是消费者,消费者病情严重急需住院治疗时,医院却以医保住院名额用完为由而拒绝消费者住院,这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种侵害,有关部门必须严加监管,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陶成川同时指出,总额预付制利大于弊,不能因为其产生的负面作用而予以否定。任何一项改革举措的推出,不可能一蹴而就,当在前进中不断完善。现在的问题是:医保部门给医院确定的预付资金额度如何与患者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相一致?这的确有难度,但可以努力接近这一目标。当前最重要的是,医保部门应努力将预付资金额度核准得尽量接近于现实需要;对超过预付资金额度的那部分应具体分析,若是合理医疗本该医保支付的,医保部门就应当予以报销,而不能拘泥于条条框框;还要细化监管环节,完善相应改革配套措施。指望总额预付制包打天下,有可能激化医患矛盾。 (耿记安)

●名词解释

总额预付

  总额预付是指根据一定区域内参保人数、年均接诊总人次数、次均接诊费用水平,测算该区域内年度统筹补偿控制总额,经办机构定期预拨,实行总额控制、包干使用、超支分担的支付方式。
  2011年,人社部出台《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实行 “结合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加强总额控制”。
  2012年12月4日,人社部在其网站上发布 《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意见》要求,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该部负责的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统筹地区实施总额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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