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山东青岛市三项措施营造辖区和谐消费环境
作者:刘克玉 宋巧圆


  本报青岛讯 2012年,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崂山分局推行三项措施,营造辖区和谐消费环境。
  一是牵头成立了由12个部门组成的景区消费维权监管体系,发放规范菜单3.4万本,悬挂《餐饮消费须知》公示牌450幅,餐饮消费纠纷数量同比下降了60%。二是在全市率先试点12315消费维权“一级分流,两级督办”工作机制,提高消费维权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2012年共受理处结申诉625起,处结群体申诉8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9万多元。三是在青岛大学设主会场,开展识假辨假、消费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试点推行消费维权警示制度,在消费集中的经营场所张贴警示牌,强化监督管理。推行以来,消费者申诉同比减少了25%。 (刘克玉 宋巧圆)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3 版:要闻·综合】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山东青岛市三项措施营造辖区和谐消费环境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