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讯(记者 李洪涛)近日,吉林省工商局公布了2012年第四季度流通领域家用燃气灶具质量监测结果,15批次样品不合格,监测合格率为70%。不合格样品标称商标涉及樱花、奥克斯、欧派等,主要质量问题包括烟气中CO含量超标、点火器失灵、无熄火保护装置等。
据介绍,吉林省工商局委托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长春、四平、白城、松原、大安等五地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的36家经销单位进行了质量监测。共抽检50批次样品,重点检验了灶体气密性、燃烧工况、一般温升、熄火保护装置、电点火装置、电气性能、一般结构、灶结构、零部件机构、外观等10项主要安全指标。本次监测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10批次样品烟气中CO含量超标。燃烧工况项目中包括的烟气中CO含量指标,是燃气灶具产品的主要否决项,是关乎广大消费者生命安全的重要指标。该指标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燃气灶的燃烧器结构设计不合理,不能使燃气充分燃烧,造成CO含量超标。
二是1批次的样品点火器失灵。点火器失灵多是由于整个点火器电路系统中出现断路所致,出现这类问题主要原因是生产厂家在出厂前对灶具疏于检查。
三是10个批次的样品存在没有安装熄火保护装置的缺陷。早在1996年实施的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中就规定,嵌入式燃气灶具必须安装熄火保护装置。在2007年实施的新标准中,明确要求所有类型的灶具都必须安装熄火保护装置。
吉林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监测中,大型或名牌企业生产的产品合格率较高,而小型企业生产的产品合格率较低,原因主要在于某些小型生产企业对产品标准的理解不够完善,对涉及人身安全的项目不够重视,盲目降低生产成本、偷工减料,或采取低质原料和零部件,或简化生产工序和必要的检验过程。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燃气灶具时到正规经营场所购买,注意查看产品检验报告,选购知名企业生产的品牌产品,仔细查看包装、说明书及图文印刷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