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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一批 纠正一批 引导一批 备案一批
四川整治霸王条款侵权歪风
作者:何国 刘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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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通报会现场
  近日,记者从四川省整治霸王条款专项行动新闻通报会上获悉,截至2012年10月底,全省工商机关共查处格式条款合同违法案件609件,备案格式条款文本1764份,调解格式条款争议案件97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76.69万元,合同示范文本正在消费者关注的多个行业推开。经过治理,消费领域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何 国 本报记者 刘 铭
  四川省工商局将供水、供电、供气、旅游4个行业确定为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多个市州同时将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有线电视、汽车销售、物业管理、房屋中介、金融、餐饮、通信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纳入集中检查范围。截至2012年10月底,全省查处格式条款合同违法案罚没金额1026.56万元,较往年同期增长6倍。
  本次专项整治中,各地加大格式条款审查备案力度,对含有免除或减轻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内容的格式条款,要求限期修改;对应当备案而未备案的,按照《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予以处理。截至2012年10月底,全省工商机关共备案格式条款文本1764份,审查备案文本格式条款30698条,修改条款5545条,公开点评101次。全省工商机关还成功调解格式条款争议案件97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76.69万元,较往年同期增长9倍。
  以“推行一个文本,规范一个行业”为目的,四川省工商局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工作,制定并发布了《四川省城市供用水合同(示范文本)》和《四川省城市二次供用水合同(示范文本)》,并在全行业内推行。目前,正在有序推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前期物业服务、旅游服务、商品房预售与现售的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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