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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放学时间,严控作业量,违规学校或教师不得评优——
福建厦门出台中小学最严“减负令”
作者:熊杰


  福建省厦门市教育局近日公布了《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内容包括按时放学、严格控制作业量、保证学生睡眠、每学期只能考试两次等,被称为是厦门市史上最严格的中小学“减负令”。

规范学习时间和考试次数

  近年来,厦门市一些学校出现了早读“变味”现象。原本初中早读时间是7点半,但不少学校层层加码,甚至要求学生7点10分就到校,为此,很多学生不得不在清晨6点起床。
  对于这一现象,该《规定》要求,从2013年春季新学期开学起,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为8点,下午放学时间不得晚于4点半;中学上午上课时间为7点50分,下午放学时间不得晚于5点35分。同时要求,学校不得以各种名义延迟放学时间。学生放学后,仍然可在校内进行体育运动,或者开展其他课外活动。
  除此之外,厦门市还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考试次数提出要求,每学期只允许实行期中和期末两次考试,各学校要控制考试次数和考试难度,同时,严禁组织全区统一性考试,未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组织全区性质量监控,以及各种学科竞赛。此外,还要求降低考试难度,各学科考试及格率均应达到80%以上,全科及格率应达到70%。
  厦门市教育局副局长郭献文表示,只有取消全区统一性考试,减少考试次数,减少老师之间、学校之间的分数攀比,才能从根源上解决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

严格控制作业量

  在学生作业量方面,该《规定》提出“三严格”:第一,严格控制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内,初中生每天作业量控制在1.5小时内;第二,严格控制双休日、节假日的作业量;第三,严格执行学科教辅材料不多于一本的规定。此外,该《规定》还要求,教师不能留惩罚性作业。厦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负责人表示,为加强记忆,一个字写几遍是允许的,要反对的是大量重复机械性的罚抄。
  另外,该《规定》还明确提出,不能给家长布置作业,即不准将编拟习题、背诵与默写的过关、作业批改等工作事项布置给家长。这是针对近年来厦门市出现的学校硬性摊派“家长作业”而制定的。但同时,教育部门也提醒家长,千万不要认为教育孩子只是教师的事,家长要和教师、学校携手,才能教育好孩子。

加强监督落实要求

  出台减负措施的做法在厦门市已不是首次。据了解,早在2004年,厦门市就取消了初中生的假期补课,而后又相应取消了高中一二年级的假期补课。从2010年开始,高三学生的暑假补课行为也被明令禁止。厦门市教育局规定,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期间,中小学各年级一律不许进行任何形式的集体上课、补课、辅导、考试和测验,把国家规定的休息时间还给学生。
  厦门市教育局局长赖菡说,只有把“禁补”、“减负”和学校的考核挂起钩来,才能真正起到触动作用,不然规定就会成为摆设。
  另据了解,该《规定》还明确落实了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减负措施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该学校的评优评先资格,并约谈校长;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规定当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两年之内不得晋升教师职务。厦门市教育行政部门将通过日常巡查、片区督查、问卷调查等形式,及时监测学生的课业负担情况;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的监督。
(熊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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