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安徽省含山县消协提示——
用电暖宝前须认真阅读产品警示说明
作者:谷海南 洪敬谱


    ■谷海南 本报记者 洪敬谱
  近日,安徽省含山县消费者协会针对一起电暖宝爆炸伤人的消费纠纷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使用电暖宝前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和警示说明,以避免发生意外。
  1月16日,家住含山县环峰镇的金女士来到该县消协投诉称,她于2012年12月底花30元在当地一家商店购买了一个电暖宝,买回后,一直正常使用。1月7日晚,金女士像往常一样将电暖宝放在床头柜上加热,不料突然一声巨响,电暖宝发生了爆裂,喷出的液体烫到了金女士的右臂,同时液体还洒到旁边的一部手机上以及床单上。后经检查,金女士的右臂烫伤严重,导致其请假在家休养;手机由于进液受损,已不能正常使用;床单被电暖宝里酱黑色的液体污染,无法洗净,金女士只好重新购置了一套新的床单。金女士找到商家,要求其赔偿,但对方认为是金女士使用不当、没有及时排放电暖宝内的气体所致,同时金女士没有按照产品警示将手机放在距离电暖宝2米以外的范围,才导致产生损失,因此拒绝赔偿,仅同意为其换一个新品。
  接到投诉后,含山县消协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了调查和调解。经过调解,商家向金女士赔偿误工费、手机维修费、床单损失费共计600元。

  ●提醒:眼下正是寒冬季节,电暖宝等保暖产品需求量很大,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购买前要看清产品是否有厂名、厂址、技术标准以及产品合格证书或质量保证书等。二是买电暖宝时应当场开盒检验并进行试用。三是保存好有效购物凭据。四是使用前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和警示说明。五是发生意外时,有条件的要进行拍照、录相,相关的诊治、维修票据要保存好,作为将来索赔的依据。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B4 版:家电·服务】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用电暖宝前须认真阅读产品警示说明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