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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春节价”肆意宰客
作者:奚旭初


  商家有自主定价权利,但绝不允许漫天涨价,逢节就涨价已涉嫌集体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春节价”趁火打劫,监管不能出现真空,对宰客行为要做到露头即打
■奚旭初
  温家宝总理4日到商务部调研。在讲到保持物价稳定时,温总理强调,要切实加强价格监管,重点查处囤积居奇和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不法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价格执法检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据2月4日中国新闻网报道)。
  温家宝总理强调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给市场监管部门提了个醒。春节渐近,市场上又见“年涨风”。所谓“年涨”,就是逢年过节,商家毫无理由地涨价,或编造理由涨价。春节消费红火是好事,然而消费价格跟着狂飚,却难以让人释怀。而且涨价幅度之大,令人咋舌。日前媒体报道,武汉今年洗车的“春节价”要50元,比去年翻了番。武汉的情形,也是许多地方的缩影。更匪夷所思的是,有些地方洗车的“春节价”,竟是一天一个价,昨天是50元,今天就又涨到了60元。
  商家以“春节价”宰客,往往明目张胆。洗车费打着滚儿住上涨,只是例子之一。又比如家政服务,也是想怎么涨就怎么涨。再比如饭店,收起了餐位费。餐位划分成等次,按等论价,每一个座位都要卖钱。除了餐位费,有的还要加收服务费。节日涨价成了行业潜规则,节日经济成了暴利经济。还有商场虚假宣传促销、餐馆饭店掺杂使假、旅游景区坑蒙欺诈……在无良商家眼中,节日消费成了“此时不捞,更待何时”的代名词,令多少人难逃一劫。
  目前,90%以上商品和服务的价格都是放开的,商家有自主定价权利。但放开不等于放任。尊重商家定价权,但绝不允许漫天涨价。事实上,像面广量大的洗车店、家政服务、餐饮店等逢节就涨价,已涉嫌集体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在目前价格管理体制下,节日期间对服务类价格,价格主管部门应要求经营户明码标价,而不能随口涨价,即使因节日期间用工成本上涨,也应做出合理范围的限制。
  在春节来临之前,各地价格部门进行了价格检查。但问题是“春节价”在节前检查是查不到的。而从实际情况看,节日期间监管力量似乎反而比平时薄弱,最需要加强市场监管的时候,如果监管反倒出现真空,“春节价”趁火打劫也就难免了。春节是“非常时期”,客流大,消费旺,买卖多,突发情况也多。商家宰客有预谋,但行动是随机的,因此监管须落足于节日期间。监管部门应深入市场一线,贴近消费前沿,明查加暗访,常规巡视加飞行突检,围绕商品、服务的质量、价格,不放过蛛丝马迹,顺藤摸瓜,对宰客行为露头即打,让消费者过个舒心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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