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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维权促和谐 服务发展勇争先
——福建省工商局勇于创新成绩斐然
作者:张文章 王才平


    ■王才平 本报记者 张文章
  喜立潮头回望眼,壮怀不负十年功。近年来,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得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评价。国家工商总局和福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视察福建省工商队伍,做出重要批示,对工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近10年来,福建省工商机关在福建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党政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围绕国家工商总局的‘五个四’、‘五个更加’的要求,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福建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叶木凯如是说。

服务经济发展勇争先

  国家工商总局历来十分重视、关心、支持福建发展和福建工商工作,自2006年以来先后4次出台66条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并与福建省政府先后两次召开局省联席会议,形成了会议纪要,促进了局省双方的协调协作。
  福建省工商局立足福建发展实际,结合企业发展所需,始终不懈抓好总局一系列支持政策的落实,有力推动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平潭开放开发。同时,福建省工商局不断拓展政策空间,勇于创新服务举措,努力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福建省委、省政府提出海西战略后,福建省工商局在省直单位中率先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出台了服务和促进企业发展的35条意见,得到省领导的多次肯定。2010年,福建省工商局制定并提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20条政策。2011年,福建省工商局着力先行先试,研究提出关于提高工商服务水平的7条措施,由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各地执行,其中“直接登记”、“县域通办”和“预约服务”等3条措施为全国工商机关首创。
  福建省工商局大力推进闽台交流合作,认真落实总局支持平潭开放开发促进闽台交流合作16条意见,前移注册登记窗口,试行“直接登记制”,促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主体快速发展,现共有各类市场主体8872户,比实验区成立之初增加4448户,增幅达100.5%。
  福建省工商机关放宽台湾地区来闽投资主体资格等准入限制,简化审批程序和材料,促进了两岸贸易投资便利化。目前,福建省共有台资企业3873户,居全国第3位。另外,成功举办了“海峡两岸商标品牌论坛”、“闽台地理标志商标研讨会”、“广告高峰论坛”和第六届泛珠三角区域工商机关高层联席会议等活动,组织赴台考察交流,扩大了对台经贸交流合作。
  不断优化工商服务,着力营造良好发展软环境。近年来,福建省工商机关大力实行注册官制度,推行“网上工商”,创新采用分时分段年检、重点项目全程跟踪服务等服务方式,并开展达标窗口创建、群众满意窗口创建和优秀注册官评选等活动,着力规范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努力打造海西最便捷最高效服务通道,有效服务了海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目前,全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31.67万户,比2002年底增长约106.3%。

推进行政指导善履职

  近年来,福建省工商机关坚持把行政指导作为服务企业、普法宣传、履行职能的抓手,不断推进行政指导工作业务化、日常化、规范化,成效显著,在全国工商机关法制建设经验交流会上作了经验介绍。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福建视察期间,对福建省工商机关行政指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福建省工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制定食品安全监管10条措施,探索加强对临过期、裸装等食品的监管,推进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保障了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
  2010年,国务院食品安全检查组在福建检查时,对福建工商机关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做法成效给予高度肯定。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以“福建打造起一张覆盖城乡的食品安全防护网”为题,报道了相关做法。
  2011年,福建省工商机关开展了“八闽红盾出击———食品市场专项执法大行动”,共立案2805件,案值1465.85万元,移送质监等部门30件,移送公安机关8件,形成对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农”问题事关大局,福建省工商机关始终坚持执法为民,每年组织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2011年,开展了“八闽红盾护农———农资市场专项执法大行动”,共检查农资市场216个、农资经营户1.69万户,抽检农资134.7吨,立案497件,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2012年,开展了“红盾护农春季打假百日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2012年上半年共检查农资市场538个次、农资经营者1.86万户,查处农资案件634件,罚没111.64万元,并召开全省工商机关销毁伪劣农资现场会,进一步营造舆论声势,达到震慑、警示和教育的效果。
  近年来,福建省工商机关还组织开展了多种专项整治行动:先后牵头开展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黑网吧等专项整治,特别是在中介组织治理行动中,福建省工商局切实履行牵头职责,整治和规范并举,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中央以及福建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反腐倡廉创新经验交流大会上推广。2008年,国务院纠风办《纠风工作动态》介绍了福建省的经验做法。同时,加强地方性立法,与福建省监察厅共同制定的《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于2011年12月9日以福建省政府第116号令公布,所有的设区市均出台了中介组织管理办法,为规范中介组织提供政策依据。
  自2011年以来,福建省工商机关先后5次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系列专项行动,立案4772件,案值9175万元,得到国务院督察组的肯定。

强化消费维权促和谐

  多年来,福建省的消费维权工作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以来,全省共受理各类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209.09万起,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9亿元。2008年5月22日,国家工商总局在福建省召开“全国工商机关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暨经验交流会”,推广福建的工作经验。
  近年来,福建省工商机关大力推进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建立了2.3万个消费维权站点,并创建了300个消费维权示范站点,建立了多元化消费纠纷调解衔接工作机制,各设区市把12315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范畴,漳州、莆田、龙岩、宁德等地12315站点运行经费纳入了当地财政预算,提高了消费维权工作效力。
  福建省工商局还注重消费维权人员的素质培训,以提高咨询满意率、和解息诉率、现场处置率、调解成功率、诉求办结率等“八率”为目标,开展消费维权服务成效考察评估活动,进一步增强调解和解效果,提高消费维权服务效能。2011年,福建省工商机关探索运用12315工商百事通,加快推进12315“四个平台”建设,构建工商发布信息的平台、与公众沟通交流的平台、接受群众监督的平台、方便群众办事的平台,把12315从消费维权领域延伸拓展到所有工商职能领域,提高为民服务的整体效能,得到周伯华局长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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