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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进站费、调度管理费还是停车费
1元钱收费是笔糊涂账
作者:郑梦超 董芳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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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北京西站出租车调度站入口,工作人员在收取费用
图2:北京站出租车司机在交费
图3:北京西站出租车收费处丢弃的1元发票到处都是

■本报记者 郑梦超/文
董芳忠/摄

  近日,有网友发布微博称,北京西站出租车调度站工作人员会向每辆进入西站的出租车收取1元费用,且不提供任何票据凭证。该网友质疑说,1元费用收得不明不白,增加了出租车运营的成本,使得西站地区打车难问题更为严重。火车站、机场作为公共服务区域,这笔费用究竟由谁收取并最终流向何处?1元的收费标准又有何依据?2月18日,记者对此进行实地调查。

  不交钱不让拉活

  2月18日早上9点,寒风拂面。由于正值春节返城高峰期,北京西站北广场前人头攒动。
  在西站北广场西过街天桥下,记者看到一块标有“出租车调度站”的蓝色牌子十分醒目。在主路通往出租车调度站的入口处,一个占地面积约为1平方米的岗楼矗立于此,岗楼内的收费人员正向驶入调度站的每一辆出租车收费。这个时刻,通往调度站的出租车应接不暇,每名司机行驶到岗楼前都会提前将1元钱准备好。而对收费人员递来的发票,绝大多数司机未予理睬,被直接扔到地上。“我们收的是管理费。”岗楼内的收费人员一边回答记者,一边熟练地收钱、撕票,“我们收的每一块钱都有发票,不管司机要不要,我们都会主动递给司机。”
  在北京站,记者看到进站拉客的出租车同样要交1元钱的费用,交费的司机几乎没有索要发票的行为。对于这笔费用的说法,收费人员称“对进入调度站的出租车进行秩序引导,是服务管理费”。
  采访中,北京西站和北京站的收费人员都告诉记者,出租车要想进站揽客运营,必须要经过他们“把守”的路口,否则便属违法运营,站前的摄像头会对其行为进行记录,有关部门会对其给予处罚。
  北创出租汽车公司司机曹师傅也对记者证实,如不交钱便在火车站、机场营运,属“不进站载客”,会被运输管理部门处以200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这其实就是进场费,与过桥费类似,不交钱就不让拉活”。

  薄利多销成暴利

  曹师傅告诉记者,北京西站的1元进场费已经收了十多年。虽说1元钱不算多,但是到车站揽客的出租车多,这就成了薄利多销,这笔钱仍然是暴利。
  记者采访发现,在北京西站的收费岗楼内设有一台电子计数器。每当一辆出租车驶入,计数器便会有所记录。2月18日上午9点50分,记者发现计数器显示的数字为289907。
  记者调查发现,在北京西站、北京站向出租车收取1元费用的机构分别为北京恒兴西站物业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恒兴中心)、北京市东城区京华停车场(以下简称京华停车场)。而在上述两家公司提供的1元收费凭证上,记者看到均为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在恒兴中心提供的发票上,还盖有“出租车专用”的红章。
  出租车到火车站、机场等公共交通枢纽处载客,分明是营运行为,有关部门在收取费用后,为何给出的收费凭证是“停车”?
  2月18日下午,记者多次致电恒兴中心存车管理处李处长,但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这事很敏感,我们不负责回答,建议你最好去询问政府部门。”京华停车场郑经理更是直接拒绝记者的采访。
  对所收费用的流向问题,北京西站管委会2月19日公开回应称,该笔费用属国有资产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作为出站系统日常的成本支出之用。但对17年间究竟收了多少钱,北京西站管委会则并未回应。北京站地区负责人则表示,停车场所有费用全部用于自身经营,不上交任何管理部门。

  收费是何名目

  记者查询《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正案》(第二次修正本)发现,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机场、火车站、宾馆、饭店、医院等客运业务较集中的公共场所,其主管部门可根据出租汽车发展规划设立出租汽车营业站,公示站区范围,选派调度员,对出租汽车的营运进行调度和管理。”
  记者发现,恒兴公司、京华停车场在收取出租车1元费用后,从事的即为出租车调度管理工作。
  对恒兴中心、京华停车场向出租车收取费用的资质问题,北京西站管委会、北京站均作出回应。
  北京西站管委会称,恒兴中心收取的费用系“停车占地费”,自1996年开始实施,收费依据由北京市运输管理局负责,并对出租车进行调度、管理。但因时间较长,目前找不到纸质授权文件。北京站地区负责人则表示,负责北京站出租车管理调度的京华停车场是北京站地区管理处的下属机构,其主要职责为管理北京站前社会车辆。而对其向出租车收取费用的行为,北京站方面称一直未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记者在北京市工商局网站上查询恒兴中心、京华公司的经营许可范围。记者看到,恒兴中心的经营许可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出租房屋、装饰设计、承办展览展示会、信息咨询、电梯设备维修。京华停车场则为机动车停放服务、代售旅游车票。
  2月19日,记者致电北京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得知,北京西站收取出租车1元进场费行为属企业经营性收费,无须运管局行政许可。
  那么,恒兴中心、京华停车场的行为是否为营业站管理调度行为?企业如设置出租营业站又需具备何种资质?营业站可否向出租车收取调度管理费?这种收费行为是否是纯粹的企业行为?
  在《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正案》(第二次修正本)中,上述问题均未有明文规定。对此,记者向北京市运管局发送采访函。截至记者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涉嫌违法

  “恒兴中心、京华公司作为企业向出租车司机收取1元停车占地费,如果未经行政部门许可,这种行为就属乱收费,可以向物价部门进行举报。”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2月19日对记者说,公众享有道路通行权、车辆停放权,出租车也不例外。对此类涉及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价格,必须遵循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如果上述单位向出租车收取的费用性质为停车费,那么根据北京市政府发布的政府定价目录,停车费为政府定价,需按照政府定价的程序对外公布,收费企业也需在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并获批准,否则便涉嫌违反《价格法》。”
  据媒体报道,公益律师郝劲松已就车站、机场向出租车收取进场费的依据、收费数额及资金用途等问题,向有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不管是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的收费,还是涉及公共利益的企业经营性收费行为,根据国务院《行政许可法》,公民有权提请信息公开。”郝劲松表示。
  对火车站、机场收取出租车1元进场费问题,本报将持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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