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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苹果”病得不轻 维修4次问题依旧
四川省广元市消委会公布2012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作者:刘铭 卫佳 张国强


    ■卫 佳 张国强本报记者 刘 铭
  近日,四川省广元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公布了2012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啤酒突爆致伤残。广元市剑阁县城北镇闻溪村王某购买的某品牌啤酒,在未开启瓶盖的情况下突然爆瓶,造成其幼子右眼重伤,鉴定为4级伤残。经工商机关、消委会分会调解,2012年9月24日,双方达成协议,伤者获赔35万元。
  问题摩托车惹祸。2012年1月14日,消费者杨某购买了一辆“五羊”W150-5A型两轮摩托车,当月24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杨某肩胛骨断裂骨折,后座人员脸部、胸部等处撞伤,共花费住院、医疗等费用近7000元。剑阁县消委会工作人员在多方走访、调查后,于3月28日召集消费者、经销商及代理商一起查找原因。经现场分析,代理商认为确属摩托车刹车片质量问题酿成事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厂家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医疗等费用6.8万元。
  玉米减产引纠纷。剑阁县元山镇广化村农民张某等6人投诉称,购买的“乾雨8号”玉米种子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造成了大面积减产。消委会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该玉米种子涉及多户农民。农技人员和农业专家调查后,认为减产原因主要在于玉米授粉期间四川地区连续近40天阴雨连绵,经销商在销售时没有完整记录销售情况、向农民详细说明该种玉米的种植特性,负有一定责任。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经销商补偿农民共计5万余元。
  门内填充物为废纸。青川县消费者何某在该县某木门门市部订购了强化套装门3个,套装门门套7个,共计3700元。安装几天后,何某发现套装门的填充物竟是废纸。经青川县消委会调解,经销商补偿何某1000元。
  冰箱加氟烧伤消费者。2012年6月23日,青川县科美电器维修服务公司指派了一名专业人员,上门为消费者韩先生修理冰箱,加氟时由于操作失误引发氟燃烧,导致韩先生脸部、手指多处烧伤,维修人员自己也被烧伤。经青川县消委会调解,由维修商一次性支付韩先生医疗及误工损失共计5000元。
  新手机竟有通话记录。2012年7月22日,苍溪县文昌镇消费者彭女士在某手机销售店购买了一款某品牌手机,价格为480元。彭女士使用时发现手机里有50多条通话记录,其中5条通话长达40分钟以上。在证据面前,销售商承认自己使用过该手机一段时间。经调解,销售商同意退还彭女士购机款480元,并赔偿480元,共计960元。“苹果”维修4次问题依旧。2012年3月4日,旺苍县消费者伏女士在该县城某通信门市部购买了一部i-Phone4手机,使用3天便发现手机信号不好,接电话噪音很大,听不清对方声音。伏女士要求更换手机,该店营业人员称不存在质量问题。经过调试程序,20多天后该手机又出现相同问题。经销商称过了换机时间,只负责包修,随后反复维修了4次,未能解决问题。经调解,经销商退还伏女士购机款3000元,伏女士承担1000元的折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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