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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子警察”罚单可就近处理
作者:潘高峰


  本报讯 为方便机动车驾驶人处理“电子警察”拍摄到的违法行为,今天起,上海市的机动车驾驶人只要对违法认定没有异议,即可就近前往上海市交警部门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
  此次新的便民措施,改变了原先在不同区域发生的违法行为必须到各交警支大队逐一处理的模式,减少了驾驶人的往返奔波。据上海警方介绍,可选择就近处理的违法行为包括三类:一是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电子警察”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外省市“电子警察”查获的本市号牌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三是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查获的“违反车辆停放规定,且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交通违法案件”。
  上述三种违法行为,可以就近选择在上海市各交警支大队违法处理点和上海市10个道口交通违法处理站处理,交警部门也会在违法处理“窗口”及“电子警察”违法告知书上注明本市各交警支(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道口交通违法处理站的详细信息。

(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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