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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
严打傍名牌
作者:贾君


  本报讯(记者贾 君)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
  据了解,本次专项执法行动明确了重点商品和重点行为。重点商品以关注民生为切入点,重点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家用电子电器、日用百货、食品、建筑装修装饰材料、涉农产品等商品上发生的傍名牌行为。重点行为主要指假冒驰名(著名)商标的违法行为;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违法行为;仿冒知名企业名称的违法行为;通过制造市场混淆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其他傍名牌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要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注重对互联网上傍名牌行为的落地查处,要运用多种形式及时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省级工商机关要加强对案件查处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国家工商总局将加强对大要案件查处的督查和通报,根据企业举报或有关省级工商局的请求,选取跨区域重大案件组织相关地方工商机关联合查处。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要将强化执法与加强行政指导并举,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同时要坚持把打击侵权假冒与保护名优产品相结合,积极支持企业发展产品质量好、市场信誉高的商品,培育和扶持知名企业。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品牌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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