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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表彰消费维权十佳分会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记者近日从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经市、县(市、区)消委会审核推荐,福建省消委会研究决定,授予罗源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凤山镇分会等10个消委会分会“福建消费维权十佳分会”荣誉称号。
  消委会分会是最基层的消费者组织,是落实福建省政府“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的基础工程。近年来,福建省各基层消委会分会恪守“一切为了消费者”的工作理念,把消费维权触角延伸到基层,为消费者和经营者解决消费纠纷、减少社会矛盾提供便捷、快速、有效的“绿色通道”,在服务地方经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进基层消费维权事业的发展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消费维权先进分会。
  种子、农药和肥料等农资质量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种粮收成。各地消委会分会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关注农资,服务三农。每年春耕时节,凡是涉农消费重大投诉,各地分会勇于站出来为农民讲话,主持公道。2011年6月,建阳市将口镇分会成功调解一起6户农民因购买使用该镇某农药店的杀虫剂,未能控制食心虫导致锥栗大量落果,减产严重的农资纠纷,经营户补偿6农户经济损失5.8万元。
  在维权过程中,针对现阶段消费纠纷数量大、种类多和新型消费纠纷不断出现等特点,各地消委会分会积极创新维权模式,提升维权效能,勇做消费维权排头兵。
  罗源县消委会凤山镇分会推行“五个联动”,积极与政府、企业、12315维权站点、消费者、县消委会联动,服务消费安全。2012年6月,分会先后接到20多名消费者投诉,反映在万家购物网购买的餐椅、涂料等产品质量不合格。接到投诉后,分会主动介入,调查万家购物网罗源县代理商,在初步掌握相关情况后,除了将涉嫌传销的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给工商和公安机关外,还分发相关宣传材料,并通过群发短信和电视台公告形式发布消费警示,不仅帮助有关部门打击了该传销团伙,而且避免了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
  寿宁县消委会南阳镇分会积极开展多元化调解衔接工作,与寿宁县人民法院建立联系制度。两年来,南阳分会调解的投诉经法院司法确认28件,为消费者权益维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十佳分会:
  罗源县消委会凤山镇分会、厦门市思明区消委会鼓浪屿分会、龙海市消委会海澄镇分会、安溪县消委会城厢镇分会、三明市梅列区消委会陈大镇分会、莆田市城厢区消委会城南分会、建瓯市消委会徐墩镇分会、建阳市消委会将口镇分会、龙岩市新罗区消委会西陂分会、宁德市寿宁县消委会南阳镇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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