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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的木地板为工程板 退货
作者:肖志坚 朱海


  本报南昌讯(肖志坚 记者 朱海)近日,江西省万安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因购买木地板引起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00元。
  前不久,万安县消协接到消费者刘先生的投诉,称其于2012年12月在县城五云路某品牌店购买了某品牌木地板,安装后发现木地板有明显的缝隙。刘先生找到经销商要求退货或换货,商家以“这批木地板是工程板,不保证质量”为由,拒绝了刘先生的要求。
  消协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立即派人与经销商取得联系,并到现场调查了解。经调查,刘先生购买木地板时,销售人员并没有向他说明该地板为工程板。经消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商家最终承认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意全额退还货款及运费共计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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