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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号文倒逼银行理财产品转型
作者:聂国春


    ■聂国春

  日前,中国银监会下发2013年第8号文《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8号文)。随着监管层对“资金池—资产池”模式与通道模式进行整顿,规模逾7万亿元的银行理财市场将更加透明、规范。而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投资受限,实质是在倒逼银行理财业务转型。
  近年来,随着股市行情萎靡不振,楼市调控层层升级,投资收益稳定又比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成为很多居民个人投资理财的首选。银行理财业务随之蓬勃发展。2009年,各商业银行共发行5998款理财产品。2010年发行的理财产品数量较2009年飙升78.8%。2011年则实现翻番,达22379款。2012年,银行共发行理财产品28929款,增长速度有所放缓。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银行理财产品规模达到7.6万亿元。
  不过,在银行理财业务尤其是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业务迅速增长的同时,其潜在的风险隐患也在积聚。一些银行储户更是因为听信了银行工作人员的忽悠,理财资金遭遇“腰斩”,有的甚至血本无归。
  2012年12月3日,因华夏银行前员工“飞单”私售的理财产品“北京中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出现违约,愤怒的投资者涌向华夏银行上海分行门口。这成为银行业员工私售“飞单”造成纠纷并爆发的首个完整案例。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的实质就是8号文所称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即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据了解,2012年一半左右的银行理财资金流向了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35%左右的资金投向非标债权资产。反映在产品数量上,包含了非标债权的产品达16645款 (占比46.50%)。目前,银行对这类资产的管理方式是资金池模式。银行将不同的理财产品资金进行混合,将不同投资产品的收益,用于垫付其他的产品,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潜在风险,也使得银行理财处于非常不透明的状态。
  针对这些隐患,8号文明确要求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 (标的物)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也就是说,每个理财产品都要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这意味着以往备受消费者诟病的银行理财产品不透明现象将会得以解决。同时,消费者透彻地了解了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后,才能真正实现理财产品“卖者有责、买者自负”。
  实际上,推进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的充分和透明化,是银监会近两年的工作方向。值得注意的是,8号文还要求对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实行限额管理——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
  笔者以为,减少该类资产的投资,实质就是倒逼银行理财业务转型。今后,商业银行必然会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到结构性产品、资产管理类产品等领域,从而推动银行理财产品多品类的发展创新。这样一来,势必带来银行理财产品整体格局的调整,如产品收益更趋理性、风险-收益层级更趋明晰、产品投资期限集中度降低等。产品格局的转变和更加丰富、透明的投资环境,不仅可以满足消费者的多样投资需求,还将对银行理财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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