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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双塔陵园骨灰纪念堂成危楼
缅怀亲人只能祭奠墙
作者:冯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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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祭奠墙上插满了鲜花

■本报记者 冯铁飞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一些市民向本报山西记者站反映,他们亲人的骨灰存放在太原市双塔陵园骨灰纪念堂,但从去年清明节开始,陵园就不让进入纪念堂祭奠亲人了,理由是纪念堂经鉴定为危楼,需要加固或者修建骨灰临时转存点。没想到,一年过去了,今年清明节前,陵园再次通知市民,今年仍不能进纪念堂祭奠亲人。
  3月25日,晴,太原市双塔陵园。太原市民常彩英已是第四次到双塔陵园看望自己的大姐了,以前每次都是失望而归。
  今年50岁的常彩英告诉前来采访的记者,父母在她3岁时候就去世了,她是家里的老小,比她大18岁的大姐从小把她拉扯大。3年前,大姐因病去世,家人把她的骨灰存放在了双塔陵园骨灰纪念堂。
  记者注意到,在双塔陵园大门内左侧,立着一个公告牌,上面写着:“鉴于双塔陵园纪念堂主体结构出现异常,省级权威机构已鉴定为危楼,急需建设维修排除隐患。经市政府批准,停止一切室内活动,停止对外开放,待过渡场所建成后恢复祭奠。”“从去年清明节开始,陵园就不让进入纪念堂祭奠亲人了,我有一年多没进去看看大姐了。”说到这儿,常彩英哽咽起来。
  陵园大门东边是骨灰纪念堂。这是一个二层楼的建筑,楼前拉起了一道警戒线。“能不能进里面看看骨灰?”常彩英问纪念堂门口的工作人员,对方肯定地回答:“不行!”工作人员又说,现在只能在网上祭奠,或者到纪念堂外面的祭奠墙那边去祭奠。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纪念堂现在存放的骨灰近2万份。发现楼体出现问题后,陵园打算采取加固措施或者修建一个过渡场所,“报告早就打上去了,我们也一直等上级部门的批示。”这位工作人员说。
  4月4日上午,在北京工作的武先生赶到双塔陵园祭奠亲人。他告诉记者,他老家在太原,父亲12年前去世后,骨灰就存放在双塔陵园骨灰纪念堂。武先生说,一年来,母亲由于不能见到父亲的骨灰寄托哀思,常常独自流泪,作为儿子的他为此也感到非常痛苦。“一年多了,没想到还是这样。既然说是危楼,骨灰还放在里面,万一建筑倒塌造成损毁,怎么办?”
  对于陵园方面设立祭奠墙的做法,武先生说他并不认同。“祭奠时如果见不到亲人的骨灰,心里总觉得少了些什么。”武先生说,他现在最希望的是陵园方面给一个明确的说法,“亲人的骨灰放在纪念堂里是否安全?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亲人的骨灰呢?”
  4月4日下午,一位太原市民打电话告诉记者,中国民主建国会山西省委曾经向相关部门建议重修太原双塔陵园骨灰纪念堂,网上有相关文章。根据其指点,记者在中国民主建国会山西省委网站上的“社情民意”栏目中找到了该建议文章,发表的时间为2012年9月14日。文中称,“太原市双塔革命烈士陵园纪念堂于2006年经省级权威机构鉴定为危楼,亟待抢修或重建,6年过去了这个问题至今仍没有得到解决”。
  随后,记者致电民建山西省委,一位工作人员证实了该文章的真实性,。“不过,据我们了解,有关部门目前已经批准了陵园加固或重建的计划,相信不久会启动相关工作。”
  针对双塔陵园骨灰纪念堂何时启动加固或重建一事,记者近日致电太原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联系采访,被对方婉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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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园应确保骨灰存放安全
  太原市太原民权律师事务所李权律师对记者表示,逝者骨灰对家属来说是精神寄托的载体,保存好逝者骨灰并为家属提供祭奠服务是陵园应尽的义务。存放骨灰的纪念堂如果存在安全隐患,陵园就应当及时对其进行加固或者重修。
  按照2001年3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李权说,这一规定完全适用于骨灰的存放。如果寄存的骨灰出现损毁和遗失的情况,家属有权向陵园方面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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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怀亲人只能祭奠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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