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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原职员出售个人信息获刑一年
作者:聂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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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主审法官正在宣读判决书

■本报记者 聂国春 文/摄
  个人申领银行信用卡所用的收入证明、身份信息竟然成了银行信用卡事业部职员的“摇钱树”,这种怪异的事发生在平安银行。4月23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当庭判处平安银行原职员余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账户异动牵出信息倒卖案

  2012年上半年,某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发现,在该行申领的50余张信用卡通过ATM机频繁套现。该银行随即与持卡人联系,可是得到的反馈却让他们大吃一惊——持卡人称根本未在该行申领过信用卡。
  随后,该银行开展紧急排查,发现竟有270多个关联账户信用卡存在套现情况,而这些信用卡都由该行芳草地支行的14名职员经办。经对员工询问后,得知他们都是从余某手中购买的客户信息,并违规将资料交到审批部门办理了信用卡。
  拿到初步的调查结果后,该银行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卖600余份信息获利3万元

  余某出售的个人信息又来自哪里呢?警方侦查发现,“80后”余某曾是平安银行信用卡事业部职员,虽然在职时间不长,但在办卡过程中掌握了数百名用户的办卡信息,特别是客户办理信用卡时留存的工资证明、身份证明等个人信息。
  2012年7月23日,北京公安局西城分局以涉嫌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将余某刑事拘留。
  据余某交代,2010年4月至2011年年底间,他将自己从单位工作时获取的600多个客户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个人信息,卖给某银行的工作人员,每份50元,总计获利3万余元。
  一名从余某手中买信息的银行职员作证说,余某将客户信息全拍照存在相机里,并按照这些记录填写信用卡申请单。
  法庭上,检察官问余某是否知道这些信用卡最终的流向,余某茫然地摇摇头,低声说:“不知道。”
  事实上,270多张被冒名办理的信用卡最终失控,流入不法分子手中,频繁套现给银行造成了200余万元经济损失。

业绩压力催生信息交易

  一般情况下,一条普通的公民信息也就几毛钱,余某的信息怎么这么值钱?
  据芳草地支行理财经理赵某交代,2010年上半年,他听余某说手上有很多客户信息,可以帮忙办理信用卡。刚好银行有办卡的任务,于是他就以50元每份从余某手中买了一些客户资料。
  此后,余某手握客户资料的消息在该支行工作人员之间传播,有需要的人都来找余某购买。
  据悉,该支行给员工下达了办卡任务,完成任务一张卡奖励50元,如果完不成办卡任务,还会相应扣钱。为了不扣钱,不少银行职员干脆自己也不挣钱,用每张50元的奖励款购买信息。而余某的资料正好是办卡所必需的工资证明、身份证明等,因此格外值钱。
  本报记者了解到,买卖个人信息案并不是银行间独有。在西城区检察院查办的另一起出售公民信息案件中,两名离职保险推销员将自己掌握的20万条客户信息出售给急于拓展业务的保险业务员刘某。
  西城区检察院金融检察处陆俊钊处长说,个人信息泄露不仅让个人不胜其扰,还可能成为诈骗等刑事犯罪的源头。因此,公民个人要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办事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时,最好注明“仅供办某事时用”。
  金融保险机构如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如何防止违规资料获得审核通过?针对此案暴露的问题,陆俊钊处长表示,检察机关将向有关金融机构发送检察建议,督促银行、保险等使用相关数据的企业加强个人信息管理,保证数据的隐私、安全,通过完善企业制度控制数据的流入和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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