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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总局整治保健食品行业
严打“四非”
作者:田珍祥


  本报讯(记者田珍祥)5月16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京召开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决定自2013年5月至9月底,集中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专项行动。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针对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食药监总局将采取一系列针对性的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措施,实施最严格的监管,来提高公众食品药品的消费信心和保障食品药品的安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的方式,对保健食品市场进行整治、惩处、规范,以促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据了解,此次打“四非”专项行动,一是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行为,对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品、地下窝点生产保健品等行为进行查处。二是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对涉及未经许可流通、经营假冒保健品、质量不合格产品及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清理。三是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对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的行为严厉查处。四是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对市面上虚构保健食品功效、未经审查、夸大功能范围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广告进行打击整治。
  颜江瑛表示,此次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分为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国家食药监总局将根据近期发布的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有关保健食品监管的规定,进行排查和飞行检查,一旦发现“四非”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如造成人体危害、社会影响面广,对孕妇、儿童造成健康危害等情况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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