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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去路边摊用餐
作者:郑铁峰


  本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为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公众别去路边摊用餐。
  浙江省食药监局特别提醒公众,尽量不要选择客流量陡增的餐饮服务单位和路边露天摊点用餐;用餐时注意辨别餐饮食品是否存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不食用河豚鱼、织纹螺、毒蘑菇等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动植物,不食用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菌、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未烧透的豆浆和四季豆、发芽或黑色青皮土豆制作的菜肴;慎重选择生食海产品、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浙江省食药监局特别提醒,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应抓紧就诊,妥善保存消费凭证、就诊记录、检验报告、剩余食品、呕吐物等相关证据,避免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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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4 版:要闻·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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