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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基层 强化引导
辽宁省盘锦市消委会深入开展消费教育活动
作者:王文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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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洼县永会社区开展消费教育培训活动
■本报记者 王文郁 文/摄
  近年来,辽宁省盘锦市消费者委员会努力搭建消费教育平台,丰富消费教育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将消费维权关口前移,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记者在盘锦市大洼、盘山两县采访时,听了两堂生动的消费教育课。

居民学做聪明消费者

  5月8日上午10时许,大洼县消费教育学校大洼镇永安社区分校第22期消费教育课,在永安社区举行,来自社区的70多名居民听了当天的消费教育课。记者看到,课堂设在社区办公区的一个大厅里,现场有一块LED显示屏,配合讲课滚动播放相关内容。当天的消费教育课以食品安全为主题,包括如何辨别伪劣食品等内容。
  当天的讲课老师——永安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两站”(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站长王文红告诉记者,社区现有居民9726人,2006年建起了“两站”。2007年8月,社区与大洼县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创办了消费教育学校,截至目前,社区共有3000余人次接受过消费教育培训。自2007年以来,社区“两站”共接待消费咨询150余人次,受理投诉28件,直接成功调解1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万多元。
  王文红说,永安社区的消费教育活动开展得红红火火,每期听课的居民少则六七十人,多则上百人。先期由大洼县消委会提供消费教育培训教材,并由工商、消委会人员授课。随着活动的不断深入,现在由社区“两站”在工商机关和消委会的指导下开展消费教育,授课内容也与时俱进,增加了时效性及实用性。“现在食用油的品种越来越丰富,我每次去超市都不知道买哪种,听了消费教育课,感觉收获很大。”70岁的居民常志英对记者如是说。
  大洼县消委会秘书长赵维维告诉记者,截至目前,该县在社区、村屯和景区建立了7个消费教育学校分校,由工商、消委会人员和消委会聘请的律师以及经过培训的社区“两站”站长授课,消费者的积极性都很高。

农忙时节村民学维权

  5月8日14时许,盘山县消委会秘书长高勇,带着自编的消费教育教材和宣传资料,赶往盘山县甜水镇九间村,准备为那里的40余名村民上消费教育课。15时准时开课,记者在现场看到,听课的村民围坐在村委会会议室长方形会议桌的周围,外围靠墙的椅子上,也坐满了村民,每个人手中都拿着一份消费教育教材和宣传资料。
  正逢农忙时节,为了节省时间,高勇将授课内容浓缩,分别从购买使用农资、酒类商品安全、手机电脑使用、服装干洗以及保健品冒充药品等方面,提醒农村消费者在消费维权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同时,将工商、消委会、物价、文化市场等相关单位的联系电话一一告知村民,并提示村民,消委会有特聘的法律顾问,必要时可以帮助村民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九间村现有314户、1200余名村民。村党支部书记李长军告诉记者,上了消费教育课后,村民提高了维权意识,学会了消费维权。今年4月底,一位村民投诉称,购买使用某品牌化肥后造成减产,损失达80%。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经销商赔偿村民2万元。

消费教育全面铺开

  盘锦市消委会秘书长崔学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2007年以来,市消委会积极筹建消费教育学校和固定的消费教育授课点,市内两县三区的消委会共建立了中百辽河商业城消费教育学校、辽河油田新升矿区消费教育课堂、盘山县胡家中学消费教育课堂等20多个消费教育学校或消费教育课堂。每年3月,盘锦市消委会都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契机,在各消费教育学校或消费教育课堂,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培训活动。
  崔学文说,市县(区)两级消委会充分利用社区、村屯、企业、学校的现有条件,因势利导、顺势而为,依托消费教育学校及社区、村屯、企业近500个“两站”积极开展消费教育活动,使消费教育更生动、更贴切、更有效。为了做好消费教育工作,盘锦市消委会系统将进一步牵好头、搭好台,促成企业、社区、景区等开展好消费教育工作,为构建和谐、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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